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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公安正面回答社会关注问题
【发布日期:2014-12-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在近日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上, 仙游县公安局政委林加彪就《关于张庆章徇私枉法案件》答记者问。
记者:根据了解,目前仙游部分群众由于仙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法医)张庆章徇私枉法案,对曾经由张庆章担任活体鉴定的结论提出疑虑,公安机关有什么看法?今后仙游公安机关对法医鉴定有什么打算?
林加彪:张庆章原系仙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法医),于2013年12月10日因涉嫌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于2013年12月18日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4年10月28日,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主犯张庆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张庆章案的发生,对公安机关开展的活体鉴定的公信力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产生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反响。
据查实,张庆章案导致对方当事人被公安机关错误立案侦查共有14起12人。案发后,我局立即启动错案纠正程序,对公安机关错误立案后按刑事调解结案的案件,委托检察机关出面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化解矛盾并赔偿,目前已成功调解4起,其他案件还在积极调解中。对导致错判的案件已告知受害人向仙游县公安局提起国家赔偿,仙游县公安局将按照国家标准积极向当事人支付赔偿金。
张庆章案暴露出仙游县公安局在队伍管理上依然存在监管漏洞,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仙游县公安局向错案受害者表示道歉,向群众表示歉意。同时也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相信我们,相信公安机关有错必纠、违法必查的决心。
对法医鉴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仙游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地对全县公安机关及民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目前,已采取三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出台鉴定规范。仙游县公安局已于2014年3月7日制定出台《仙游县公安局法医伤情鉴定工作规范》,从鉴定委托书出具时限、鉴定受理时限、鉴定意见书出具时限、应当告知的事项等鉴定受理程序和时限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法医伤情鉴定工作,以确保法医鉴定的及时、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建立会商制度。针对法医鉴定工作中原由一人受理,导致监督制约不及时的问题,我们制定出台了《法医会商、复核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对于涉及轻伤以上的疑难鉴定,必须组织全体法医会商,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确立会诊制度。针对仙游县公安局现有鉴定资格的法医短缺问题,已得到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自2013年12月16日以来,市公安局每周派一名法医驻扎仙游,跟班指导和受理业务。对轻伤以上的鉴定意见,必须由市公安局法医会诊复核通过后,才能签发鉴定文书。
在今后的工作中,仙游县公安局将通过内部会商、外部会诊,进一步完善了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出台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民警的履职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形成以制度促规范的长效机制。 (时报记者 林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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