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土地开发整理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经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并列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和滩涂围垦项目。
7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省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为水田的,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新增耕地为旱地的,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省级土地整理项目,按照土地整理总面积,每亩补助不超过2300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示范区的10个县(市)土地整理项目和非示范县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按照每亩不超过2500元补助。
73、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户和实施旧宅基地复垦的搬迁户或单位。
74、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居民搬迁补助5000元/户;旧宅基地开发复垦按实际新增耕地面积补助30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