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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二十八)
【发布日期:2011-05-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85、什么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按照保障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86、具备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答: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省农村居民,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8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我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12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保障水平,但不得低于省里确定的标准。
88、如何计算申请低保人员的家庭收入?
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所获得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计算方法按统计部门“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农村居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补助、优待金、临时性社会救济金、在校生获得的生活津贴和困难补助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89、怎样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答: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3)结婚证(离婚证)和户口证明;(4)家庭收入证明;(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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