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近日从仙游县低保办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仙游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7月起进行调整,全县共有4万多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将直接受益。
据介绍,仙游县现有近5万人城乡低保对象,这些人员中农村低保有39413人,五保户有4112人,城市低保对象有3247人。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需求,是加强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的需求,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
为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保障,该县决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2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31元提高到271元,从2015年7月起开始执行,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保持不变。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月由400元提高到590元,从2015年1月起开始执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640元,从2015年7月起开始执行。同时,从2015年1月1日起,凡是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100元,凡退出低保或死亡的,应同低保金一并停止发放。 (陈国孟 阮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