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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我市新生儿自动纳入新农合
【发布日期:2009-07-0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自7月1日起我市新生儿自动纳入新农合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其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最高封顶线。新生儿在今年7月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进行追溯补偿。

在办理新生儿住院费用补偿时,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有效的亲缘关系证明以及代办者身份证明。对于已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其与父母的亲缘关系以《居民户口簿》为依据;对于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作为确认亲缘关系的依据。(时报记者 丁依萍 通讯员 何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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