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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仙游成立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室
【发布日期:2016-04-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近日,在木兰溪源头所在地的仙游县西苑乡仙西村,仙游县检察院举行“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监督活动启动仪式,通过源头考察、分发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青年检察官们30多人向附近群众宣传环保理念,并正式成立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室,强化对“母亲河”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这标志着仙游县检察院在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中为生态护航吹响了新的号角,将极大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为区域生态环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福建省“五江一溪”之一的木兰溪,发源于仙游县西苑乡仙西村,流经度尾、大济、鲤南、盖尾等乡镇进入城厢区至三江口注入兴化湾,干流全长105公里,流域面积1732平方公里。一直以来,该流域内的兴化平原和东西乡平原是莆田市内主要的人口聚居区,沿溪水利设施众多,为流域工农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和电力支持,同时木兰溪及其支流、入海口湾是市内重要的水运航道,因此亦被誉为莆田大地的“母亲河”。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不断增加,特别是流域内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时有发生,仅2014年以来,仙游县检察院就已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破坏生态资源案件46件6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破坏生态资源案件74件94人。
为把履行检察职能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助推打造“清新福建”,切实维护维护生态文明,仙游县检察院从今年3月至年底认真贯彻高检院“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要求,全面开展“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监督活动,主要对2014年以来木兰溪流域内的西苑、度尾等9个乡镇,及环保、水务等部门的生态资源保护执法活动,进行依法监督,即围绕对木兰溪流域的生态保护,重点监督和打击木兰溪沿岸违反国家规定偷排废水废液或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重点监督和打击在建工程项目中及重点区域内违章建筑、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案件。
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生福祉,保护好、建设好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确保环保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该县检察院决定成立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室,主要职责是以生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违法打击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为工作中心,在巡回检察过程中履行受理群众有关生态违法和生态执法的举报、控告、申诉;发现、受理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环保法制教育和预防环境违法宣传等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工作。据此,该院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室将侧重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各个环节积极履职,践行和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主动介入生态保护,并积极开展环保普法教育,受理群众有关生态违法和生态执法的举报、控告,加大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助推美丽仙游的生态文明建设。
据该院巡回监察室主任曾俊龙介绍,即日起,仙游县检察院将通过督政、督案、督审的“三督”介入生态保护。一是“督政”,即利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手段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监督行政部门解决执法不作为、不当作为等“庸政懒政”问题;二是“督案”,即对行政机关未移送、公安机关未立案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依法进行立案监督,防止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纵容犯罪行为;三是“督审”,即对法院审理环境侵权案件的程序、适用法律、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监督,防止裁判不公,维护司法公正。 (陈国孟 陈美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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