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5日,记者从城厢区城管办了解到,针对“车窗抛物”取证难、处罚难的情况,该区将设立专项经费,并发动社会力量有奖举报,举报车窗抛物可获奖励。
据了解,自4月1日城厢区试运行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经交警部门通过监控视频,已查处了100多起发生在凌晨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为加大整治力度,城厢区将发动环卫公司组建车窗抛物整治小组,在各重点区域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转交警部门核实处理。同时,该区还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举报奖励。举报人提供的影像资料要全面、清晰反映车窗抛物行为全貌,包括发生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信息或车辆型号、颜色以及人物相貌等具体情况;举报人提供的同一案例视频时长应在1分钟以内,连拍至少3张照片客观反映行为全过程。经审批后,在10日内以每举报一例车窗抛物奖励手机流量20元。
此外,城厢区文明办、效能办、城管办还将建立曝光机制,对车辆所有者单位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时报记者 凌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