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2007年11月以来,全市婚检率持续保持100%,超过省政府规定的2008年婚检率达到80%的目标。
据了解,为使我市婚检持续保持100%,我市将婚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范围,每月10日前通报全市婚检工作进度,对未达标的县区和未发挥职能作用的部门进行督导。婚检经费全面纳入县区财政经费预算,市财政对达标的县(区、管委会)给予每对10元的奖励性补助。加强对婚检医疗机构的婚检设备配置情况、医师执业资格、婚检服务流程、检查项目等内容的指导审查;向结婚当事人发放《婚检宣传手册》,动员当事人先婚检后结婚;建立婚检率、出生缺陷发生数的监测网络,进行监测分析。(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