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认真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放宽援助条件,简化审批手续。检查督促,提高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扩大援助范围。
据介绍,我市成立莆田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莆田市军分区宣保科科长担任组长,各县(区)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武装部政治部(处)、各驻莆部队团以上政治部(处)指定一名联络员为成员,负责办理、协调莆田地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有关事宜。
目前,全市实现驻莆部队团以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全覆盖。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常态性普法宣传,结合部队任务及阶段性工作特点,在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部队一线开展法制讲座,帮助官兵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困惑。 (吴飞达 郑育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