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莆田海事大力推动下,日前,秀屿区政府召开区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成立秀屿区海上搜救分中心有关事项,标志着我市首家区级海上搜救分中心即将挂牌成立。
湄洲湾北岸是莆田港航经济建设的核心区域,近年来,随着秀屿、莆头及石门澳作业区连片开发,以及LNG5#、6#罐和中原化工等项目即将建成投产,进出湄洲湾的大型化、专业化船舶以及施工作业船舶明显增多,辖区海上风险与日俱增。同时南日水道又是我国沿海南北航运习惯通道,一直是事故易发、多发区域,随着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大力推进、南日岛海域海上养殖活动日益增多、往来南日岛及周边岛屿间的海上渡运频繁,南日岛及周边水域海上风险系数加大。为减少和控制海难事故造成的危害,充分发挥搜救应急队伍在海上救援和应急行动中的主体性和实效性作用,降低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减轻水域环境污染损害程度,莆田海事局根据莆田辖区水域具体情况,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海事工作促进港航经济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精神,按照《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关于“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其设立的海上搜救中心,负责海上搜寻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的要求,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成立海上搜救分中心,此次海上搜救分中心成立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为更好地服务莆田港航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海事部门将继续做好海上搜救分中心成立的跟踪推动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力促秀屿区海上搜救分中心在今后工作中实现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等专业救援指挥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提高综合处置能力,以确保辖区沿海海上遇险人命、船舶、设施等搜寻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海上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命伤亡、财产损失和海域污染。(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王培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