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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八大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9-10-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从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国务院《意见》,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经省政府批准,福建省钢铁及有色金属、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八个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发布。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1年,八个重点产业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22518亿元(规模以上),年均增长20.5%;工业增加值5580亿元,年均增长19%。将组织实施527项重点项目,总投资3634亿元,2009-2011年,八个重点行业力争完成投资5000亿元以上,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
《实施方案》提出至2011年调整和振兴目标:一是总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二是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工业产业集群(集聚区)和上下游资源配置、分工合理的产业链;三是产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力争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73家、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8家;四是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持续深化,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品牌企业,其中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20家、中国名牌产品150个、中国驰名商标100件以上;五是闽台产业合作更加紧密,2009-2011年实际利用台资力争突破75亿美元,占同期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25%左右;六是节能减排指标稳步下降,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从0.843吨标准煤/万元降至0.79吨标准煤/万元,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到37.5万吨和42.4万吨,2011年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七是区域产业协作取得新成效。
《实施方案》提出调整和振兴的主要政策措施:一是巩固和拓展国内外市场;二是加大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入;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四是有效引导民间资金投资;五是实行工业用地扶持政策;六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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