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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禧天后宫
【发布日期:2009-10-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莆禧天后宫

元代,自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至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年)间,有五次褒封妈祖为:护国明著天妃、护国显佑明著天妃、护国辅圣庇民佑明著天妃、护国辅圣庇民显佑广济明著天妃、护国辅圣庇民显佑广济灵感助顺福惠徽烈明著天妃。元代的这五次褒封赐号。由宋代“夫人”和“妃”发展为“天妃”,使妈祖成为统管海域的神祗,因此在民间中也被敬称为“海上女神”。明对妈祖的褒封有二次。即: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封妈祖“昭孝纯正孚济感应圣妃”。明成祖永乐七年(1409年),敕封为“护国庇民妙灵照应弘仁普济天妃”。为此,从元代到明代,各地诸多妈祖庙也随之相继改为“天妃宫”。即莆禧“天妃宫”就是明代改额的。清代,朝廷对妈祖褒封赐号最从,先后计有15次。每次声势和规格都大大超过宋、元、明三朝代。即由明时的“天妃”升为“天上圣母”和“天后”。在妈祖褒封赐号中,最高为“天后”。从此,各地的妈祖宫(庙)都命名为“朝天宫”或“天后宫”(武夷山称为“天上宫”)。民间对妈祖的信仰遂起高潮。
到了1934年,由于国民党政府推行所谓的“新生活运动”,禁止一切神庙香火。诚然,根据妈祖生前“寻兄救父”的行孝仁慈精神,符合当时“四维”(礼、义、廉、耻)和“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宗旨,则把全国的“天后宫”皆改为“林孝女祠”。并敬称改妈祖为“孝女”。允许妈祖信仰在民间继续存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各地民间仍恢复和保持明、清时代对妈祖最高封号的“天后宫”、“朝天宫”和“天妃宫”等,予以敬祀。莆禧天妃宫得到恢复和保留。
解放后,莆禧天妃宫被改用为学校。20世纪80年代之初,妈祖得到海峡两岸民众的共同敬仰,莆禧天妃宫恢复重生,重塑妈祖金身坐像,香火渐旺。两岸民众以及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妈祖文化交流为桥梁与纽带,彼此进行密切往来,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出特殊的贡献。为此,妈祖又被海峡两岸民众和各地华人敬称为“和平女神”和“海峡女神”。这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时代的使然。(未完待续2)

□郭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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