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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视购物须谨慎
【发布日期:2012-04-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现在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已成为一种时尚行为,它以其方便快捷、物美价廉迅速走近中国的绝大多数消费者,但是随之而来的网络购物纠纷也不断增多,由于商家的不确定性导致消费者维权面临难关,为此郊尾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时须注意以下四点:
1、切不可盲目相信网络宣传和电视广告。在购物前,要对商品的市场价格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网络购物与电视购物的价格不可能和实体店价格相差悬殊。如果许多产品以市场价的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出现,就要提高警惕性,起码要弄清原因之后方可考虑购买;
2、谨慎选择质证齐全、专业性强、美誉度高的网上商店或购物频道。根据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必须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购买金器、玉器等贵重物品时,最好选择去实体店现场购买,一来可以直观感受,二来售后更有保障。如确需选择网络购物或者电视购物,也切忌因贪图便宜而选择没有售后保障的平台购买;
3、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者货到付款的方式,如果遇到要求消费者直接向个人银行账户汇款的情况,必须提高警觉,终止购买。收货时,一定要当场验货,检查商品与自己所购一致并完好无损再签收,发现问题即时提出,不予解决拒绝收货;
4、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广告词、聊天记录、售后服务卡、发票等,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沟通解决,必要时可向工商12315申诉。 (翁志鹏 林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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