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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发布日期:2014-11-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12月1日起,莆田市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即,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招标价多少,销售出去也是多少。那么为什么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呢?如何改革?那老百姓能得到什么样的实惠呢?近日,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的问题进行解答。
据了解,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坚持改革方向的公益性,全面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充分让利于广大群众,真正把药品价格降下来,把服务水平提上去,切实让群众享受“价廉、方便、有效、安全”的医疗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卫生局局长张亦兵以今年因高血压病在仙游县医院住院的患者方某某为例,为记者算了一笔帐。住院期间,方某合计总费用4871.31元,新农合补偿金额2886.99元,个人应付金额1984.32元。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后,总费用应为4620元,新农合补偿金额2793元,个人应付金额1826元。即改革后,住院总费用下降5%,个人应付金额下降8%。
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实施零差率就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医院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实行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切断医院运行发展与药品收入之间的联系。医院减少的收入部分,市级医院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7%,财政补偿10%,医院通过加强管理自行消化3%的办法解决;县区级医院通过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5%。财政补偿15%的办法解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主要是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和部分治疗项目价格,取消空调降温费、挂号费项目,提高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和中医服务等能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价格,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部分,由新农合中心和医保中心按规定在统筹基金中统一支付。
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补偿机制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双管齐下,降低了医药费用、规范了医生的用药行为、确立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值观念,引导“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的转变,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作了调整
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实施部分医疗服务性价格上调工作。此次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拉开质量层次、体现价格差异、促进分级诊疗;综合配套、同步实施;合理控费,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原则,对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共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项目2060项。其中,调增1790项。项目为诊查费项目15项,护理服务项目12项(以三甲医院为例,一级护理最多护理不超过8人,每人每天仅15元,不够正常的工资,现调整至每天25元,才勉强支付护士工资),治疗服务项目249项(其中中医49项),手术类项目1502项(手术项目按平均不高于25%的幅度调整,以解决手术费用过低等脑体倒挂问题);调减项目为大型设备检查费253项(检验项目、大型仪器检查费用下降在10%左右。如,核磁共振检验费从450元降至405元),治疗费12项;取消项目为挂号费、空调取暖和降温费5项。 (时报记者 吴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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