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我市近日出台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要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今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500户,重点是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
按照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灾后重建、地质灾害点搬迁、造福工程等相衔接,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局部(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需求最基本”的原则,统筹搞好规划设计,科学选址,分步实施。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量力而行;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引导和帮助农民建设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美观大方,满足最基本需求的住房。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需要的资金将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并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朱玉清 肖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