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我市决定在上半年分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上级抽查和全面总结三个阶段在全市深入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
本次专项治理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小型餐饮场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予以取缔。即相关证照不全的;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含灶具与气瓶一体的可充装燃气钢瓶)作为火锅热源的;当灶具等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未安装机械通风、燃气泄漏报警仪、自动切换等连锁控制装置和泄爆装置的;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装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的。
另外,对用气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以及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的监控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朱玉清 林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