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司法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扎实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在各法律援助机构设立老年人法律服务窗口和老年人法律咨询专线,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推动老年人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人才库。甄选办案经验丰富、熟悉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组成老年人法律援助智库队伍。
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空巢、享受低保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开展敬老宣传。利用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老年人维权法律法规和敬老孝亲感人事迹,营造敬老爱人尊老良好氛围。
优先处置老年人维权求助信息。各法律援助站(点)对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求助信息,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优先解答老年人维权法律咨询。对以信函、来访等方式的法律咨询,凡涉及老年人维权方面的,第一时间通知就近的法律援助站(点),优先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公证机构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开展上门服务。 (李秋华 郑育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