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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纳入我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2017-02-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
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
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每年适时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县(区)管委会每年适时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必修课。
坚持依法决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要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要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主要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在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中试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吴飞达 毓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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