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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发布日期:2017-11-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为全面了解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近日,荔城区政协副主席胡晓英带队,组织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部分委员,就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视察活动。
视察组一行先后到文峰天后宫,黄石镇沙坂基督教堂,新度镇奇秀岩、下横山龙泉寺进行实地察看,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并进行协商座谈。委员们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要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广大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形成依法信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努力成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力量;把《条例》纳入党员培训内容,纳入普法内容,加大对偏远村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形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社会氛围。二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格按《条例》的要求来指导开展宗教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宗教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对涉及建设、征迁的宗教活动场所,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依法办事,处理好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当的教务活动和信教公民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权益,保证党的宗教政策落到实处,使宗教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三要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要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完善应急预案,提前部署,防患未然;要强化隐患排查,监督检查经常化;要严格按照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制度要求,狠抓落实,坚决杜绝宗教活动场所因人员拥挤出现踩踏等事件,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四要抓好抵御宗教渗透工作。进一步加强区、镇、村宗教工作网络的建设,完善宗教信息网络,教育和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在对外交往中坚持“三自”原则,坚决拒绝带附加条件的宗教人士、宗教团体的扶贫捐助,依法及时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防止境外宗教组织非法传教和其他非法活动。五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法规教育,逐步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提升宗教界骨干的业务素质,增强管理意识和水平;督促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构加强自身管理,强化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其真正落到实处,做到有章可循。 (史明霞 毓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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