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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抢劫摩的司机95后青年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身上没钱花,就伙同他人策划、实施抢劫摩的司机。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柯某。

20175月,家住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的柯某(19岁,初中文化,无业)在秀屿区公园认识了梁某和陈某,三人都没有工作,经常在黄石镇和笏石镇一带玩。20177260时许,柯某等三人在黄石镇街道上玩,想到身上都没钱,就一起讨论去哪里抢点钱花。三人共同策划物色年龄较大的摩的司机,将司机雇骗到偏僻地方抢劫其身上财物和摩托车。3时许,柯某、梁某、陈某按照事先策划在荔城区医院对面物色到一名摩的司机唐某,假意说要去秀屿公安分局旧址,并谈好车费25元。唐某驾车载三人到秀屿公安分局旧址附近后,三人以没钱付车费、需找朋友支付为由,一路诱导唐某先后往盛兴医院、月塘乡方向行驶,并在途中寻找偏僻人少适合实施抢劫的地方。6时许,三人将唐某诱骗至笏石镇大坵村一渠道旁,梁某以借手机打电话拿钱为由,拿走唐某的一部OPPO R9手机(经鉴定价值2075元),并用拳头及手肘殴打唐某使其不敢反抗。之后,三人再次要挟唐某载他们往更偏僻的方向行驶,准备再次殴打唐某并抢劫其身上的钱财及摩托车,因唐某突然加速将摩托车往有人的地方行驶,三人未能得逞,逃离现场。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林婧  翁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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