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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里扒外,被抓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珍。

犯罪嫌疑人陈某珍,女,年仅三十,却因为刚离婚不久没钱花,发现其所上班的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汽车站对面被害人蔡某山经营的奥康专卖店内有许多待销售物品,便产生了盗窃念头。今年921日晚上18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珍下班后呆在该店三楼仓库内伺机盗窃,当晚22时许,其来到一楼专卖店内,使用被害人蔡某山给其方便居住在仓库宿舍的钥匙开启了店门,将该店面内柜台上奥康牌的141双鞋子、28个钱包、30条皮带、1个女式双肩包以及抽屉内的1部苹果6手机和1200元左右现金全部装在袋子内盗窃走,并用出租车将上述所盗窃的物品运到位于笏石镇坝津村租住的出租房内准备变卖给他人。经鉴定,被盗物品鉴定价格为36609元人民币。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犯,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翁三丰林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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