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应
市民政局:推进养老机构医养融合
环境优美的夕阳红老年公寓
市民政局就医养结合工作相关情况作了介绍,并提出对策。
做好医养老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及时联合市卫计委转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简化民政部门登记流程。明确原在民政部门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拟新设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的,可以使用同一法人、同一机构名称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由民政部门根据新办理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原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业务范围增设养老、医疗服务,避免了在民政部门重复登记。二是简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明确实行审批材料相互认证制度,已合法设立的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在申请新设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时,审批部门应当认同申请人已在合法设立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中所提交的、尚未失效的所有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消防证明、建筑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是缩减审批办理时限。明确按照民政部和卫生计生委要求,已登记的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申请新开办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的,明确应当在受理设立申请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同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内设医疗机构的,可探索实施备案制。
推进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及时联合市卫计委转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的通知》,支持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具体准入标准统一按照原卫生部诊所、综合门诊部等基本标准规定执行,支持养老机构按照规定开办老年病、康复、中医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等。允许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作为新农合定点机构,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进修培训、学术科研等方面享受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67家(公办52家,民办15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90个、农村幸福院175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其中莆田市夕阳红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荔城区拱辰敬老院、城厢区常太镇敬老院、涵江区福利院已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结对签约。2016年9月19日,根据省卫计委、省民政厅《关于遴选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与市卫计委联合推荐城厢区为区域性医养结合试点区域、莆田盛兴医院为医养结合机构试点单位、常太卫生院与常太敬老院为协议合作试点单位、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推动我市医养融合发展。
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依托医疗资源,扩展养老服务业务。目前,仙游博爱医院已完成150张养老床位建设并投入使用,莆田盛兴医院在院内新建一栋3层约2500平方米的养老楼已进入装修阶段,拟开设养老床位50张。南方医院已开设24床养老床位,华亭卫生院将在五年内开设养老床位100张。积极鼓励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科,目前市第一医院专门设立老年科及老年病床,设置床位45张,配备专科医师11名。
目前,我市医养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我市2016年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29.7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0%,老龄化趋势明显。而我市在养老机构养老的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二是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四是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支付标准,不同程度地遏制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为此,市民政局提出对策建议:一要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这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要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要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
三要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要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要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莆田健康产业总会:促进健康行业规范发展
引进先进的医疗器械
2014年6月28日,莆田健康产业总会宣告成立。该会是由莆田籍医疗人士及相关行业企业家共同发起、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现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专业分会38个,实行“总会掌舵,分会当家”的管理机制,拥有8600家民营医疗机构,11000多个会员单位,30000多名会员,年总产值达3000多亿元。
该会领导机构依照章程设立,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总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经中共莆田市委批准,莆田健康产业总会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委员会于2015年2月成立,下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健康产业分会党支部。该会设立莆田建康慈善基金会,其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资助慈善项目,促进公益发展。
莆田健康产业总会投资建设普天药械交易网,该网为全国医药机构一站式集中采购平台,目前已入驻的供应商有2600多家,采购商近5000家,上架产品达13万多款。总会积极推进福建健康产业园建设,目前已引进总部企业256家,近一年已实现开具票款6亿多元,纳税4800万元。
莆田健康产业总会秉承“厚德、奉献、进取、分享”的核心理念,遵循“响应国家政策,协助政府管理;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品牌形象,维护会员权益;整合优势资源,增进合作共赢;搭建政企桥梁,加强国际交流,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的办会宗旨,致力于为健康产业同仁提供一个信息资源、人力资源、运营成本掌控、运营危机化解和企业升级互助的平台,引导产业朝着健康、有序、规范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努力实现让百姓满意、同行认可、政府放心的目标,为促进国家医改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莆田民营医院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品牌形象受损严重,产业转型升级跟不上,诚信经营、行业自律不强,政策支持社会办医落实不到位,资源整合进展缓慢,金融扶持力度不大,新闻舆论导向支持、正面引导不够等。
为此,莆田健康产业总会提出建议:要支持普天药械网建设。为普天网协调落实金融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在莆田规划全省公立医院的仓储基地,以普天药械网为平台,进行线上的交易和线下的集中仓储。把普天网打造成省级的药械采购平台,来承接全省的药械招标、议价、结算。要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交流针对企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由市政府主导,结合健康总会召开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交流会,寻找最大限度为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办法和途径。要改善人才引进机制,健康产业发展能否长远和成败,关键是人才,应为人才引进创造最好条件,有过硬的政策,与省内省外高等医学院校对接,畅通引进渠道,打造吸引医学骨干人才的良好机制,保证机构长远发展。要继续加强放眼未来、注重自律的宣传教育,由政府主导,媒体参与,继续加强宣传好典型,对非法、违法经营会员企业,在内部建立黑名单会员通报制度,发现一家,通报一家,绝不姑息。要规范企业诚信经营,推进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医疗机构自身发展规律,努力为社会提供健康规范的医疗服务。引导企业抵制急功近利和不诚信经营的行为,严格行业自律管理,积极促进健康行业的规范发展。(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