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有关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加强春节前辖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2月1日起,拱辰派出所联合街道办事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围绕禁炮相关区域,突出拱辰、莘郊、荔浦三个重点村居,针对个体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短、查处难的特点,开展悬挂静态横幅、负荷和街巡相结合的宣传工作。期间,联动队还专门出动微型消防车深入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分时段流动宣传,增强群众禁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禁燃烟花爆竹,积极鼓励群众参与、配合禁燃工作,同时保证一旦发现因违规燃放引发火灾能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程靖 毓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