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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日期:2018-04-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

 328日,仙游县法院联合市森林公安局和县综治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前往榜头镇紫泽村开展以“保护野生动植物,主动拒绝非法来源的象牙及制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分发普法宣传材料,向当地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这是仙游县法院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的一个镜头。为助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美丽新仙游,该院专门成立生态庭,不断完善和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对涉及生态资源环境的各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严厉打击犯罪,遏制破坏资源、生态环境犯罪的发生。同时,该院在生态执法中转变司法思路,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在依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同时,督促当事人通过恢复治理、补植复绿等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联合县检察、林业、县国有园林苗圃等其他单位成立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总面积约17.53万平方米的仙游县生态修复基地和仙游县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基地,让无法就地修复的当事人在基地内承担替代性补植复绿修复责任,促使仙游的山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最大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该院加强生态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动,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适时开展法制宣传,以案释法,努力增强公民对生态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对破坏生态资源、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为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正能量当好坚强后盾。此外,还联合县林业局、柳溪林场在林业局设立涉林纠纷诉前调解办公室,与矿管办、水利部门联系,在县重点企业设立“司法服务联络站”,畅通纠纷解决渠道,着力化解纠纷,为打造“美丽仙游”提供有力的生态司法保护保障。   (陈国孟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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