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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庄与“梅花诗案”(三)
【发布日期:2018-05-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九、疏罢端平

理宗绍定六年(1233年)十月,史弥远病逝,“渊默十年无为”的理宗皇帝终于可以摆脱史弥远的控制而临朝亲政了。刚刚亲政的理宗皇帝一开始也雄心勃勃地想要有所作为,做“中兴宋室的圣主”。

理宗绍定六年(1233年)十一月,理宗皇帝下诏求直言,举贤能才识,并起用他的老师郑清之为右丞相兼枢密使,在吏治、财政和军事防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和改革,史称“端平更化”。

在吏治方面,理宗皇帝召回了被史弥远打击和排挤的真德秀、魏了翁和洪咨夔等一批忠义人士。罢黜了被人称为“三凶”的李知孝、梁成大、莫泽和“四木”。所谓“四木”指的是时任参政知事的薛极、工部尚书胡榘、礼部尚书赵汝述以及四川制置使聂子述,因他们四个人的名字中都有一个“木”字而名。真德秀被召入朝权礼部侍郎、改吏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不久又升为参知政事。召魏了翁入朝为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洪咨夔为监察御史。理宗皇帝召回真德秀和魏了翁等人的目的是想利用他们二人的影响,为他的“中兴大业”服务。

在发展经济,整顿财政方面,理宗皇帝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楮币发行、食盐专卖、抑制土地兼并、屯田和节制费用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在加强军事防务方面,理宗皇帝在“端平入洛”失败以后,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调整军事部署,加强了四川、京湖、两淮地区的防务力量,为抗御蒙古侵略做准备。

理宗端平元年(1234年),真德秀在朝以“学贯古今,文追骚雅”举荐刘克庄。时任中书舍人的洪咨夔亦以刘克庄举自代。

是年九月,刘克庄被召入朝任宗正寺主簿。次年六月,除枢密院编修官兼权侍右郎官。

初生牛犊不怕虎。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七月,刘克庄初次应召轮对,就敢于对理宗皇帝过份倚重史弥远和恩宠近亲属,以及史弥远及其爪牙擅权,浊乱朝政给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提出严厉的批评。刘克庄最后在《贴黄》中针对济王竑的冤案和国本未立等“人皆不敢言”的问题,直言不讳地向理宗皇帝提出意见,希望理宗皇帝能够坚定初心,不要被一些流言邪说而动摇改革的决心。

刘克庄初次论对主要是针对史弥远专权朝政,理宗皇帝心甘情愿地“委旧辅史弥远,渊默十年无为”,做傀儡皇帝,而让史弥远“独专秉国至二十六年。”致使君道丧失,朋党群起,朝纲败坏,边防松弛,冗官泛滥,通货膨胀,经济恶化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进行批评,希望理宗皇帝能够认识到这些问题,远离小人,任用贤人。刘克庄精采的论对得到朝中大臣魏了翁、游似、王遂、赵汝谈和洪咨夔等人的击节叫好。林希逸《后村先生刘公行状》云:“殿上下之人皆谓公小官初召对,音吐琅琅,从容如许,廊庙器也。疏出,鹤山魏公、果山游公、实斋王公、南塘、平斋时皆在朝,击节不已。实斋因奏疏有曰:‘兼旬之间,嘉谋迭进,有裨圣学。’洪天赐《后村先生墓志铭》亦云:‘疏出,物论浩然归重。文靖魏公、清献游公、相与击节。王公去非读而叹曰:‘不意二刘之后有此佳作。知公不专以文名也。’”

然而不久,“左府语泄,有锡第表郎之传。”引起时任起居舍人吴泳的疑虑。吴泳认为刘克庄除擢太快将对他不利,于是指使他的弟弟,时任监察御史的吴昌裔出面弹劾刘克庄。刘克庄随之被罢了官。这是刘克庄历史上第一次入朝,第二次遭受到的罢官。     

十、袁州解印 

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十一月,刘克庄起知袁州。然而,刘克庄知袁州仅数月又被殿中侍御史蒋岘以与乡人方大琮,王实之三人“皆尝言故王者”而弹劾罢官。

所谓“皆尝言故王者”,“故王”指的是济王竑。济王竑的冤案长期以来一直是朝野内外人们议论不休的话题,也是理宗皇帝最忌谟讳深的问题。理宗皇帝在端平元年(1234年)亲政时在朝野的压力下,虽然已经罢逐了史弥远的爪牙“三凶”、“四木”,但对史弥远仍然是恩宠不减,不断地给他加官晋爵,而且还“宠渥犹优其子孙。”

理宗皇帝在史弥远病重不能临朝视事时曾特地颁布诏书称:“史弥远有定策大功,勤劳王室,今以疾解政,宜加优礼。”授太师、鲁国公,加食邑一千户。次日又授他为保宁、昭信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进封会稽郡王。封其长子太府少卿史宅之为将作少监,权户部侍郎兼崇政殿说书。赐其次子史宇之进士出身、直华文阁、枢密院副都承旨。长孙同卿直宝文阁,次孙绍卿、良卿、会卿、昔卿并承事郎。女婿赵汝禖军器少监,孙女婿赵崇榟官一转。史弥远的侄子史嵩之数月之内也由大理少卿升至刑部侍郎,京湖安抚制置使,知襄阳府。

理宗绍定六年(1233年)十月史弥远死后,理宗皇帝对他仍然是宠遇不减,追赠他为中书令,封卫王,赐谥“忠献”,并亲自为他撰写碑文,表彰他“兴辅两朝,备殚忠荩”的功德。

理宗皇帝对史弥远百般袒护,引起朝廷内外许多正直的大臣和士大夫的不满,每遇有边事或灾异就不断地会有人出来为济王竑鸣冤叫屈。

理宗绍定四年(1231),临安城内发生一起火灾,蔓延数日,大火不但烧毁很多民房,而且连供奉历代皇帝位的太庙也未能幸免。宋朝十三位皇帝的圣像、灵位全部化为灰烬。当时朝廷就有人认为这是济王的冤屈未得到申雪所致。

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临安城内又发生了一场大火。大火从济王竑的旧宅烧起,一直延烧至仙朴寺,烧毁民房三万多间。殿中侍御史蒋岘认为这场大火只是因为平时疏于防备而引起的一场意外。但当时朝廷中一些大臣和太学生们趁机又站出来为济王竑鸣冤叫屈,联名上书谴责蒋岘,请求理宗皇帝为济王竑平反立嗣。时为右正言官的方大琮和学士院直学士的王迈在与理宗皇帝论对时,也不约之同地为济王竑鸣冤叫屈。

方大琮,字德润,号铁庵,又号壶山,莆田人。宁宗开禧元年(1205年)以弱冠据高第,举南宫词赋第三人,授南剑州(今福建南平市)州字教授。上官送某士,拒不纳,去为江西转运司参议官,知将乐,改永福县。方大琮居官不求速化,沉郁下僚三十余年。理宗绍定六年(1233年)被召至临安。时任右丞相兼枢密使的郑清之与之一见如故,擢监六部门、司农寺簿,兼提领安边使。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迁太府寺丞。理宗端平三年(1236年)擢秘书郎,兼景献府教授,迁著作郎兼侍左郎官,除右正言,辞而后受。

方大琮当上谏官,向理宗皇帝上的第一道奏疏就是对理宗皇帝不能正确对待济王竑的问题,以及一味袒护史弥远的作法提出批评。方大琮直谏理宗皇帝说:“霅川之事,向也天地祖宗犹察陛下之不得已,今威福自出矣,而元年御笔有曰:‘立嗣之事,难以轻议。’二年御笔有曰:‘卫王功茂,深欲保持其家。’一则如待深仇,一则如拊爱子。”“然故王之冤不雪,他日所属意者可保乎?权奸之罪不讨,它日岂无贪功者乎?”理宗皇帝对方大琮竟敢用如此激烈的言辞批评他,心里很不高兴。

王迈,字实之,号臞轩,仙游人。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进士。初任潭州(今湖南长沙)观察推官。后应召入京,任殿试详定官,被言官李知孝诬陷贬出京城,任南外睦宗院教授。理宗端平元年(1234年),理宗皇帝亲政,相旧学,收名士。王迈被召赴都堂审察。既至,郑清之见之曰:“学官、掌故不足以浼吾实之。”召试学士院,旋除正字。入馆数月,有传言说已经被罢黜的史弥远党羽李知孝即将复出。王实之当即上封章予以抗谏,指出:“天下之相不与天下共谋之,是必冥冥之中有为之地者。且旧弼奸憸刻薄,天下共知,复用则诸君子空于一网矣。”

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王实之还针对理宗皇帝宠幸女道士吴知古和陈贵妃的哥哥陈洵益提出批评:“臣一介疏贱,不知宫掖中妇寺姓名为谁。但道路之人皆言吴知古、陈洵益织巧反覆,最能挠政。大明当天,群阴宜伏,岂应有此?臣愚欲望睿断,将知古、洵益斥逐远方,以绝黃冠、左道出入禁闼,毁誉臣下,得行其私之弊。贵妃之兄虽得外祠,往来湖山,交通关节,巧宦多趋其门,《易》有履霜之戒,《诗》有桃虫之讥,防微杜渐,不可不谨。”

逾月,王实之在与理宗皇帝的论对中还对理宗皇帝恩宠史弥远,薄待济王竑提出批评:“厚权臣而薄同气,为欺天之大者。”请求理宗皇帝宜对济王竑:“绌谥改葬,以回天意。”

王实之的谏言引起台官李大同和蒋岘的不满。李大同弹劾王实之:“交结真某(真德秀)、洪某(洪咨夔)、魏某(魏了翁)以收虚誉。”被削官一秩。蒋岘则弹劾王实之:“前疏妄论纲纪,请坐以非所宜言之罪。”又被削官二秩。

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史弥远虽然已经死去三四年了,但理宗皇帝仍然以“保全故相”为由“戒饬臣僚无得言故相事。”王实之在与理宗皇帝论对时论及史弥远擅权用事,浊乱朝政。理宗皇帝警告他说:“姑置卫王事。”即要王实之不要再提起史弥远的事情。但刚直的王实之置理宗皇帝的警告于不顾,当面顶撞理宗皇帝曰:“一则曰卫王,再则曰卫王,何容保之至?”理宗皇帝大怒,起身拂袖退入屏风后不由自主地说了声:“此狂生也!”从此以后,王实之常戏称自已为“勅赐狂生。”填词《沁园春》曰:“狂如此,更狂狂不已。”以自嘲。

方大琮、王迈两人为济王竑鸣冤叫屈言辞之激烈为理宗皇帝所不容。时任殿中侍御史蒋岘见状,遂以方大琮、王迈和刘克庄三人一同论列罢官,时人皆能以他们三人同传为荣。

十一、莫名被罢

理宗嘉熙三年(1239年)十月,时年五十三岁的刘克庄被起用为江西提举,改广东常平提举。

刘克庄在广东“以婴孺视岭民,以冰玉帅寮属,岁计羡而商征宽,民夷安之。”为了解决抗击蒙古侵略而死亡的广东籍士兵遗属的生活问题,刘克庄还把他按规定可以领取的俸给、例卷全部捐出,“买田二百亩以赡仕于南而以丧归者。”广东人民深为感动,“刻石以记”。

然而,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秋,就在刘克庄应召即将赴行在奏事时,却被史嵩之的党羽侍御史金渊以“清望自拟”弹劾罢官,主管崇禧观。

理宗淳祐三年(1243年),刘克庄除侍右郎官,又莫名其妙地被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濮斗南疏罢,仍旧职崇禧观。

理宗淳祐四年(1244年),刘克庄起为江东提刑。在江东任内,刘克庄“一意访求民瘼,泽物洗冤,劾广信贪守,黥南康黠胥。”为减轻江东人民百姓的负担,平反冤假错案,惩治贪官污吏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理宗淳祐四年(1244年)十一月,刘克庄由江东提刑除将作监改直华文阁。然而,就在刘克庄即将入朝任职时,又被时任知枢密院事的范钟以“岁旱民饥,艰于择代,阻其入”依旧职江东提刑。

    十二、 拒为史嵩之致仕拟诏被罢

理宗淳祐六年(1246年)四月,刘克庄再次被召入朝,道除太府少卿。八月,赐同进士出身,除秘书少监、兼国史馆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崇政殿说书。十月,兼中书舍人。此时的刘克庄可谓大器晚成,老来得志。

谁知不久,他却因为拒绝理宗皇帝要其为史嵩之加观文殿大学士致仕拟诏,而被监察御史黃师雍和殿中侍御史章琰以“临事失身犯议”、“买直欺君”和“不合奏审”等罪名弹劾罢官。

理宗淳祐四年(1244)九月,史嵩之的父亲死了,这时已经大权独揽的他本应卸职丁忧,回家守制尽孝。但史嵩之害怕权力旁落,竟然要仿效他的叔父史弥远的做法自我起复。

史嵩之恃宠怙势,为了权位竟然置纲常、孝悌于不顾,引起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太学生黄恺伯、金九万、孙翼凤,武学生翁日善,京学生刘时举、王元野、黄道,宗学生与寰,建昌军学教授卢钺等三百多人纷纷上书理宗皇帝论史嵩之不当起复,指出“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未有不孝而可望其忠也。”指责他:“心术回邪,踪迹诡秘,蓄谋积虑,险不可测。在朝廷一日,则贻一日之祸,在朝廷一岁,则贻一岁之祸,万口一辞,惟恐其去之不速。陛下眷留嵩之,将以利于吾国也,殊不知适以贻无穷之害尔。”迫于朝野舆论的压力,理宗皇帝不得不令史嵩之“候服阕除职予祠。”

理宗淳祐六年(1246年)十二月,史嵩之守制三年期满。理宗皇帝欲重新起用他为宰相,又遭到了太学生和朝臣的强烈反对。朝野上下皆论史嵩之“无父无君,醜声秽行,律以无将之法,罪有余诛。乞寝宫祠,削官远竄。”理宗皇帝起用史嵩之未果,遂依史嵩之所奏,诏令其守金紫光禄大夫、观文殿大学士、永国公致仕。令时为中书舍人的刘克庄为之致仕制词。

刘克庄认为史嵩之有“无父之罪四”、“无君之罪七”,不配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上书理宗皇帝,请求理宗皇帝寝罢嵩之职名,只守永国公致仕。

理宗皇帝命游似丞相传谕,令刘克庄:“可依已降御笔,依自陈致仕,体此日下降制,仍具依应奏闻。”即要刘克庄按照其原来批准的职名拟诏。刘克庄仍然坚持不为其致仕拟诏。

理宗皇帝见刘克庄如此三番五次执着违抗圣意,不但拒不为史嵩之致仕拟诏,反而奏寝史嵩之所除职名很不高兴,责备刘克庄:“史嵩之除职致仕,卿既已遵承,又复入奏”,敦促刘克庄“可依已降批谕,日下行词。”但刘克庄仍然以“词臣命词,须合典故”,为由拒绝为之拟诏。

刘克庄敢于忤旨抗驳的精神,得到了给事中赵希暨,中书舍人赵汝腾的支持。他们两人与刘克庄再次联衔上疏理宗皇帝:“亟罢嵩之职名,姑令守本官致仕,以存公论,以伸国法。”在刘克庄与赵希暨、赵汝腾联衔抗驳下,理宗皇帝不得不收回成命,诏令史嵩之“可依所乞守金紫光禄大夫、永国公致仕,已降除职宫观旨挥更不施行。”

刘克庄连续三次封驳理宗皇帝的诏命,自觉“以稽留诏令忤触威颜,必得重谴”,随之上疏理宗皇帝自乞归祠。刘克庄请辞虽然没有得到理宗皇帝的批准,然而,他的忠直换来的却是被监察御史黃师雍和殿中侍御史章琰以“临事失身犯议”、“畏祸揣摩”、“买直欺君”、“不合奏审”等罪名弹劾罢官。(詹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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