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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建设1759处地震预警接收终端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记者从市地震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我市将建设不低于1759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专用接收终端。

据介绍,地震预警,是指在地震发生后,利用地震波传播速度小于电波传播速度的特点,提前对地震波尚未到达的地方进行预警。一般来说,地震波的传播速度是每秒几千米,而电波的速度为每秒30万千米。因此从技术方面讲,能够利用实时检测台网获取的地震信息,同时对地震可能的破坏范围和程度得出快速评估结果,利用破坏性地震波达到之前的短暂时间发出预警。同时,在地震发生时,自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无论有无救援力量到达,自救都是不可缺少的救生措施。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省政府下达我市不低于1700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专用接收终端建设任务,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市地震局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形成莆田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近日,市府办下发《莆田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建设任务,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建设不低于1759处建设任务,其中仙游县不低于632处、荔城区不低于228,城厢不低于区202处、涵江区不低于290处、秀屿区不低于304处、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不低于18处、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低于64处、市属及其他学校不低于21处。

《方案》要求各县(区、管委会)负责所管辖的学校和社区(村)的地震预警信息专用接收终端建设任务,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建设任务数量,推进本地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市教育局负责市属及其他学校的地震预警信息专用接收终端建设任务,要将该项工作列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和通信运营商落实设施的建设、调试、应用等工作,推进我市学校地震预警信息专用接收终端建设工作。            (时报记者 林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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