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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体实现“安居梦”
【发布日期:2018-06-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编者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在衣食住行方面有很大的提高。扶贫政策的实施,也使一些特困家庭得到了救助,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仍有一部分社会困难群体在居住、医疗、教育方面的公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今年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上,民盟莆田市委会作了题为《关注困难群体安居问题的建议》的书面发言,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


让困难群体实现“安居梦”




市民盟指出,困难群体包括农村失地农民、低收入家庭,他们不是特困户,不属于政策照顾对象,他们勤劳能吃苦,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奉献,由于他们的辛勤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仍有部分人的居住环境有待提高,孩子成长环境急需改善。

市民盟认为,造成的原因主要有:不愿意进城,城市高昂的房价让他们买不起房;因经济原因没有赶上自行建房的机会;“危房”改造政策被基层村干部解读为“倒塌房”的改造,致使一些农户只能长年累月居住在破损严重但没有倒塌的房子里;被划为禁建区,以及政策不允许自建或翻建。

为此,市民盟建议:

禁建区的设定,要配合其它措施的实施,以保证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生存条件。如新农村建设、保障房、廉租房的同时实施,覆盖面要广,除了贫困户,其他的无房户和危房户想改善居住环境的,应该允许他们通过自己的力量购买保障房或者新农村安居房,要先解决居住问题再划定禁建区。

禁建区禁建的应是一户多宅的群众。无房户、危房户的基本生存、居住问题应得到尊重和照顾,允许其自建或翻建。

基层工作人员要关注老百姓的民生诉求,要有解决老百姓困难的自觉性,不能以禁建区为借口对老百姓的诉求进行推诿、压制和糊弄。在关心特困户、贫困户的同时,也要关注其他困难群体的民生诉求。

    对于不关心老百姓的民生诉求,没有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基本居住环境的,可认定为扶贫工作不达标。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制度,及时落实,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建立政府协调机制,以政府为主导,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涉及土地问题、居住问题,要通过政府利用公共资源和各项政策,通过统筹兼顾的方式,协调化解矛盾,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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