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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检察院通报 5起保护生态环境案件
【发布日期:2018-07-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日前,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第一批4起保护生态环境案件后,有关部门已整改到位2起,分别是榜头镇后南溪河边建筑物妨碍行洪案和仙游县临时垃圾转运场违规处置生活垃圾案;另外2起正在整改,已取得重大进展。

此后,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建设新时代美丽新仙游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又相继发现5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均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这5起案件是:

榜头镇上坤村洗砂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针对仙游县榜头镇上坤村存在一处洗砂场长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洗砂、导致洗砂污水排到木兰溪的问题。县检察院已向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鲤南镇霞苑村养猪场未经处理直接排污案。针对鲤南镇霞苑村苦溪旁一处养猪场,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直接排污到河道内的问题,县检察院已向仙游县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非法占用林地筑墓案。针对仙游县林业局存在对部分非法占用林地筑墓的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后,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措施未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到位的问题,县检察院已向仙游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双溪口水库社硎乡湖洋段两违案。针对仙水溪上游的社硎湖洋河段及双溪口水库左侧存在一处违法作业及违法建筑物问题,县检察院已向社硎乡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龙华镇灯塔村养猪场未经处理直接排污案。针对龙华镇灯塔村下厝存在三处养猪场直接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县检察院已向龙华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仙游县检察院将全程跟踪后续处置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到位,案件进展将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也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破坏生态环境线索,县检察院将依法查处。    (杨福新 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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