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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地农民工恰当维权
【发布日期:2018-07-2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农民工一词在人们的眼里,往往误认为是指外地来莆务工人员。其实本地进城务工的农民也应属于农民工的范畴,而且他们受侵犯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权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日前,荔城区交通庭妥善圆满地调解了一起本地农民工交通事故的案件。小车驾驶员刘某林因醉架造成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翁某兴致伤。而车主唐某军则认为翁某兴是农村户口,应按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经办法官刘芳在听取了多方的辩解,认为翁某兴虽是农村户口,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已经进城打工多时,且有老板用支付宝支付工资等的记录。在刘法官耐心地劝导下,保险公司、肇事车主、肇事驾驶员及原告翁某兴本着以人为本、各让一步的原则,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刘法官提示:本地农民进城务工,一定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平时要保留必要的证据,在自身利益受损时才能做到恰当的维权。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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