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3日,涵江食药监分局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动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从8月13日至10月中旬,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目标,对涵江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开展全面整治,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及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大力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进一步摸清底数,开展分类整治,发挥市场倒逼作用,禁止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经营使用无证的小作坊食品,进而倒逼小作坊取证。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
扎实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加大对畜禽肉、水产品、蔬菜、鲜蛋、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等民生食品的抽检力度,抓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等制度措施的落实,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农残、兽残超标、三无、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且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等违法行为。
切实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紧扣秋季开学重点时间段,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主要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加大对校园周边餐饮食品、“五毛食品”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监督抽检结果向社会公示。
着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此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既是进一步摸清食品药品经营底数、有效治理该区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履行、提升监管服务水平、转变队伍作风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贯彻市委市场监管执法专项巡察组指导意见,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全面规范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林开华 凌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