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辱骂交警被拘留
本报讯 日前,秀屿区埭头镇汀岐村小伙郑某,因在微信群看到一段交警执法的视频,认为视频中交警执法太不近人情,恰好群里有人抱怨正有交警在仙游某路段查酒驾,怒从中来的郑某在微信群里发表“怕什么直接撞死他们(交警)”等辱骂交警的煽动性言论,该群共有成员426人, 此言语短一时间内引发多人回复,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寻衅滋事。
接到网安大队线索后,埭头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言论确实系埭头镇汀岐村郑某所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传唤。郑某也意识到了自己不当行为触犯了法律,于8月19日到埭头派出所投案自首。郑某通过微信朋友群发表辱骂公安民警的言语事实存在,其行为已经构成侮辱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郑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事后郑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接受处罚,并向被辱骂民警道歉。
民警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互联网时代信息交流方便,言语传播迅速,请广大网友遵循法律法规,文明上网。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汤木芸)
肇事逃逸无知惹的祸
本报讯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文规定。通常一般事故,只要当事人及时报警,积极理赔就能化解这意外之灾。可贵州一位男子,驾车撞人后,不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常识,担心赔对方医药费,又考虑自己经济情况不佳,想着凌晨时分,无人看见,心理一侥幸,油门一加紧,逃离了现场。不过第二天凌晨,正当他还在酣睡时,就被秀屿交警找上门了。因为是交通肇事逃逸,小事无法化小,这位驾驶人不但要自己掏腰包赔偿对方治疗费用,还被公安机关拘留了15天。
这个事故发生在今年6月8日5时53分许,秀屿区笏石镇广场路与福屿街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倒地,肇事的摩托车驾驶人乘着凌晨无人在场,溜之大吉。后来,路过的一辆小轿车驾驶人报警、打120。很快,接到报警的交警赶到现场。一面配合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一面勘查现场。虽无目击证人,但事发区域布控了高清探头和高空视频。根据周边监控,交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者系贵州籍来秀屿务工的55岁的徐某,6月9日凌晨4时许,交警在徐某租住的出租房屋内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涉案车辆。
“我当时怕赔钱,加上现场没人看见,想着你们肯定找不到,哪晓得你们还是找到了我。”面对民警的询问,徐某道出了逃逸的原委。当民警告诉他,其车辆牌证齐全,有保险,发生事故后,可以找保险理赔相关费用,减轻他的经济负担;但是由于徐某事后逃逸,保险拒赔,徐某不仅要自掏腰包赔医药费,警察还会对其逃逸的恶劣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徐某一听,直言无知误事,悔不当初。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周金赞 郑丽娟)
人民警察为人民
送面锦旗表谢意
8月27日,俞女士带着孙子携带着一面印着“人民公安,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城厢区信息化警务中心主任吴瑞珊和查找手宋志囡,谦虚地接下了这份“心意”。吴瑞珊微笑着抱起孩子说:“你们太客气了,找到丢失的证件,我们比你们还要高兴。”
事情还得从大前天说起,8月24日一大早俞女士带着正要上小学的孙子去学校注册,因为证件不齐全无法注册,俞女士顺道去超市购物,不慎在路上将装有证件的袋子丢失,俞女士经常看新闻,知道城厢区有视频监控很厉害。当天下午近3时,心急如焚的她抱着希望赶到城厢公安分局信息化警务中心,吴瑞珊和查找手宋志囡二话不说,通过调取事发视频、民间视频,配合现场走访,于当天下午4时许寻到捡证件的王先生。好心的王先生正为证件中的联系电话不在服务区而找不到失主着急着呢,失而复得证件的俞女士感叹世上好人多,激动得连声说谢谢。 (苏淑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