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村治保主任在参与调处当地村民矛盾纠纷时,因与村民发生口角,发生斗殴伤人事件,造成村民轻伤二级。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仙游县某村治保主任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2017年12月的一天,被害人李某在自家厝后整理土坯墙时与邻居陈某因土坯墙界限、农田归属问题发生口角纠纷。不一会儿,本村居委会治保主任吴某就来到李某家调解纠纷。李某认为吴某总是偏袒陈某一方,因此骂吴某并和他争吵,双方从口角吵骂升级为肢体冲突,吴某用手打了李某的胸部,致李某肋骨骨折。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吴谋因此获刑。
村治保主任本是参与调解纠纷,因不能很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引发了本可以避免的伤害案,最终吴某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苏顺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