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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应天府尹洪珠其人其事(二)
【发布日期:2018-11-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杭州岳飞墓壁上洪珠手书“尽忠报国”四字大字

 

 

五、洪珠在绍兴知府任上政绩及题字

洪珠于嘉靖七年(1528)出任绍兴府(今属浙江)知府。任期至嘉靖十二年(1533)九月。在五年任期内,洪珠重视教育,创建府城内社学,复建新昌县石鼓书院,扩建会稽县学等。综述如下:

《万历绍兴府志》(卷十八·学校志)中载:“县学:会稽学,宋崇宁中建,在县南一里竹园坊,久渐为民所侵。明天顺八年(1464),知府彭谊以城中隙地易还之,仍出俸余为迁徙费。弘治五年(1492),知县陈尧弼又通神道,自棂星门南抵马梧桥。嘉靖中,知府洪珠、知县王教复置旁地拓之,教谕宅有绿竹堂。”

会稽学旧田一十七亩七分八厘,弘治五年(1492),知县陈尧弼置。其后渐失六亩二分八厘。嘉靖九年(1530),知府洪珠、教谕陈骥尽鬻之用,以置拓棂星门外地。

绍兴府城内社学:一在如坻仓西,嘉靖四年,知府南大吉即仓之隙地为之。其后知府洪珠创古小学于舍子桥下,乃更其地为射圃。一在谢公桥南,亦洪珠所建,即越王庙故址。一在西光相坊越王庙西。

绍兴府新昌县石鼓书院在西石鼓山,宋太傅石亚之建,后废。明嘉靖中,知府洪珠复建。

会稽县中峰书院,明正德年间(15061521),上浦渔家渡人董□建。嘉靖初,绍兴知府洪珠为之题额。院址汤浦东山(今属上虞)。

洪珠在绍兴知府任内,建忠臣刘韐祠、先贤尹焞祠,移置王右军祠,改建越王祠。综述如下:

刘韐(10671127),又名福高,字仲偃,建州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北宋末年大臣。哲宗元祐九年(1094)进士,调丰城尉、陇城令。迁陕西转运使,擢集英殿修撰。徽宗宣和初,拜徽猷阁待制,提举崇福宫,起知越州(今浙江绍兴)。四年(1122),召为河北、河东宣抚参谋官。五年,知建州,改福州。寻知荆南。复守真定。拜资政殿学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充河北、河东宣抚副使,继除京城四壁守御使。京城不守,遣使金营,金人欲用之,不屈,于靖康二年(1127)自缢死,年六十一。高宗建炎元年(1127),赠资政殿大学士,谥忠显。《宋史》有传。

绍兴知府洪珠为纪念忠臣刘韐,特建祠奉祀。

尹焞(10711142),字彦明,一字德充,洛阳(今属河南)人,尹源孙。少时师事程颐,曾应举,见策题有诛元祐诸臣之语,不对而去,遂终身不再就举。聚徒讲学于洛中,为士人所仰。靖康初,种师道举荐,召对京师,不欲留,赐号和靖处士。次年,金人攻陷洛阳,全家遇害,尹焞死而复生,门人舁置山谷中而免。刘豫欲聘其为官,自商州奔蜀,至阆州得程颐《易传》,精研之。绍兴四年(1134),居涪州,侍读范仲举焞自代,授左宣教郎,充崇政殿说书。八年(1138),除秘书少监。继除太常少卿,仍兼说书。擢权礼部侍郎兼侍讲,以反对和议,乞致仕,隐居平江虎丘西庵。绍兴十二年(1142)卒,享年七十有二。葬于绍兴府山阴县五云乡石帆里龙瑞宫山之原。南宋隆兴元年(1163),追封礼部尚书、太子太傅。元朝时又追封为文正公。清雍正二年(1724),奉圣旨配享孔子庙庭。《宋史》有传。其著有《论语解》、《门人问答》、《和靖文集》,今存《和靖先生文集》八卷,有明嘉靖九年洪珠刊本、明隆庆刊本、《四库全书》本。《全宋诗》录其诗六首。《全宋文》收其文三卷。

明嘉靖九年(1530),绍兴知府洪珠于善法寺废址改建尹和靖先生(尹焞)祠,在舍子桥下古小学内。有司春秋祭。

《万历绍兴府志》(卷十九·祠祀志)中载:“王右军(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官右军将军,人称王右军。曾任会稽内史。)祠在蕺山戒珠寺东,寺即右军别业(别墅)。嘉靖十年(1531),知府洪珠移置于佛殿之西,寺门外鹅池、墨池尚在。”

戒珠寺位于绍兴市越城区蕺山南麓,在西街上,蕺山街北端。为绍兴城中八大名寺之一。戒珠寺屡毁屡建,现存山门、大殿和东厢等建筑,为1924年重建。1983年重修山门、大殿和寺外的墨池,并正式对外开放。寺内现辟有王羲之陈列室,为中外游客所瞩目。为绍兴市文物保护单位。

绍兴府城内越王祠祀(春秋时期)越王勾践。宋时在府西北二里,久而废。明嘉靖十一年(1532),知府洪珠即光相寺基改建,盖去旧址又西北一里许。有司春秋祭。

罗颀,字仪甫。浙江山阴人。明代耆儒。以高承所著《事物纪原》不能黜伪崇真,更著《物原》一书。主要介绍我国古代先民的发明创造。绍兴知府洪珠封耆儒罗颀墓。

绍兴知府洪珠注重忠孝道德教育,表节孝,促教化。

绍兴知府洪珠聘遗逸,若王埜(字贞翁,自号蜕岩道人。其著有《周易衍义》、《蜕岩诗集》、《弦诵新声》,辑有《绍兴名胜题咏》、《五灯会要》、《湖山纪游》等书传世。)、王琥辈,皆躬造其庐,诸逸老乐受聘,为学子讲学,一时士气振起。

六、嘉靖十四年(1535),洪珠在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任上为岳飞庙墓前方照壁题字“尽忠报国”

嘉靖十二年(1533)十月,洪珠迁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杭州市志·文物篇》第二节:杭州岳飞墓(庙)载:“嘉靖十四年(1535),巡按御史张景在岳飞墓前照壁刻‘尽忠报国’四字,参政洪珠书。嘉靖二十七年(1548),总督都御史胡宗宪又重修庙墓。……1979年,国家拨专款重新修建,历时三载。修建后的岳王庙正殿两壁为明洪珠所书‘尽忠报国’四字。”

洪珠榜书“尽忠报国”四大字,落款:“莆人洪珠书”。洪珠榜书雄浑遒健,气势磅礴,观之一股端严浩然正气油然而生。洪珠所题“尽忠报国”四字与岳王庙建筑相得益彰,为广大中外游客所熟悉。

七、嘉靖十五年(1536)四月,浙江布政司右参政洪珠为洪子诚书碑

洪子诚,莆田山坪(今荔城区新度镇)人。洪楷侄。正德五年(1510)福建乡试黄廷宣榜举人,任清远县(今属广东)知县,嘉靖四年(1525)修《清远县志》3卷。升广州府通判。后致仕归乡。

嘉靖十五年(1536)四月,时任浙江布政司右参政洪珠为洪子诚乐立碑书丹,碑文:“明承直郎、广东广州府通判致仕养素先生乐立。”上款:“嘉靖十五年(1536)龙集丙申四月上澣(上旬)吉。”下款:“赐进士出身、浙江布政司参政、弟西淙珠书。”  

八、广西右布政使洪珠在广西桂林的题刻

嘉靖十七年(1538)十月,洪珠由云南按察使升广西右布政使。

嘉靖十八年(1539)秋,广西右布政使洪珠在公干之余,游桂林南溪山刘仙岩,并在刘仙岩外摩崖题刻“升真古洞。”署款:“嘉靖己亥(1539)秋,西淙洪珠书。龙川顧邦重刻石。”《桂林石刻》注:“高七尺,宽二尺二寸。行书,径一尺五寸,款二寸。”

广西右布政使洪珠曾游览桂林月牙山龙隐岩,并题龙隐岩诗,刻于摩崖上。诗文:“山骑前溪洞隐龙,白云苍藓苔重封。□□□□党人碣,遗恨千年在佳峰。”署款:“莆田人洪珠书。”《中国西南地区历代石刻汇编》注:“高80厘米,宽60厘米,草书,字径11厘米。”

广西右布政使洪珠曾在桂林阳朔鉴山的主峰(原名芙蓉峰,位于桂林阳朔古城南。)东麓近水处题刻“碧莲峰”行书三大字(此崖刻宽2.4米,高0.9米)。因此,后人就称这座主峰为“碧莲峰”。如今鉴山已成了著名的旅游景区,我国许多中央领导同志和一些国家的首脑到此游览时,对洪珠的墨迹特别赞赏。(吴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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