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 郑育俊
沈丙龙:推进物业行业诚信管理
“诚信建设并非一个新话题。近年来,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对诚信建设的重视程度都越来越高。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已成为社会共识,并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作为一个与民生息息相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行业,物业管理的诚信建设不仅涉及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的社会地位,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这一奋斗目标的实现。”市政协委员、福建省米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沈丙龙在会上着重就推进物业行业信用建设,提高建设水平提出建议。他说,目前,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相继取消,诚信服务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不仅是物业行业价值的证明,更是企业赢得市场和业主认可的基础,是莆田市物业产业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
近年来,随着莆田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蓬勃兴起,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加强城市居民小区物业诚信建设,体现莆田的“与邻为善、大德博爱”的文化精神,推动行业发展,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关系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工程。
沈丙龙介绍了我市物业行业诚信建设方面的主要情况。一是物业行业诚信建设取得较大进展。近年来,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莆田等工作上狠下功夫,积极推进,2018年是莆田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年,莆田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物权法、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创新服务模式,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我们大家都能从荔城区、城厢区等区域在加强社会治理、美化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的过程中感同身受。二是物业诚信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在市住建局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下,出台有《莆田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前期物业服务标准》等制度,将诚信规范与要求结合与落实在全市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运营、安全生产与权益保障等方面,着力构建质价相符的服务体系,各职能部门持续开展了“双随机”检查、物业信用评议、信用约束等监管活动,为全市物业信用建设提升构建了框架。三是物业信用管理得到落实。在行业方面,成立了莆田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推进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开展物业创优活动,创省优示范项目13个、市优项目55个,进行物业企业服务信用评价,另一方面企业贯彻执行《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各项法律法规,实行行业自律,以诚信与质量来提升全市物业产业水平,也促进了全市服务业发展。
我市各地、各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以完善机制、规范监管、提升服务,诚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莆田市物业管理水平与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密切相关,行业信用建设的提升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沈丙龙说,为更好服务“十三五”莆田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推动“美丽莆田”建设,全市物业行业仍需要大力发展与规范。他认为物业行业诚信建设存在问题有:一是信用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物业信用建设的法规体系与政策支撑有待完善,主要还是依托上位法律法规,目前除了《细则》,在市一级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评估等涉核心利益问题方面,仍缺少实际、具体的操作条款和机制,信用管理没有具体、明确的对应条则与规定,相应的条件触发、奖惩对应、条文解释等较为不清,总体仍较为笼统。二是物业诚信管理主体不清。我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但部门属地权责不对称,管理手段不多,信用建设方面缺乏精细管理,加之各职能部门职责界定相对模糊,在综合执法进小区过程中有效的部门协同与职能互补不足,信用长效管理难度较大。三是企业诚信举措体现不足。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准入门槛普遍偏低,企业总量不少,但品牌企业、龙头企业较少,物业普遍的“重利益、轻服务”倾向存在管理水平不高、服务标准不规范、诚信经营不足等问题,在业主敏感的财务收支、权益保护上,透明度不高、侵害现象时有发生,与行业的诚信价值取向相背离。四是业主在诚信建设中缺位。部分业主法制观念淡薄,行为任性,“要权利不要责任,要服务不要收费”的思想仍普遍存在,导致物业费收缴困难情况不在少数。同时,业委会组织松散,未按照《莆田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成立、备案、管理等规定执行,部分业主较为强势,行为偏激,互相导致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不多,至信用于不顾,致使我市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增长态势,影响到了社区融合与社会和谐。五是行业模式与诚信要求差距较大。目前我市大部分住宅小区存在服务标准与质量不高、收费标准收缴率均低的双重问题,谈不上智慧物业、物联网、创新管理、品牌服务等,受制于产业结构及成本因素,物业服务企业传统的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难以满足广大业主的需求,除了恒大、万科、融信等全国性房企及个别高端楼盘,本地物业企业办法不多,低层次、低附加值、低质量的经营模式使得行业对诚信举措考虑不足,诚信建设缺乏动力。
针对实际情况与问题,结合我市区域实际与行业特点,沈丙龙建议:
完善法规与政策支持。在加强现有莆田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力度的基础上,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制订与实施物业信用建设标准,结合《莆田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纳入到整个莆田市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建议着重在物业行业的自律准则、惩戒管理实施、企业失信名录管理、行业诚信服务公约四个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体现塑造行业良好形象方面的决心。
加大对全行业的信用建设执法力度。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市、县(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可建立健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运营、安全生产与权益保障等四个方面的监管制度,加大“双随机”检查等监管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物业服务行业的争优创新。
强化对各物业公司的管理监督。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分,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管理机构,实施社会多方共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破坏物业行业自律规范、扰乱物业服务市场等失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在后续的招投标、业务承接、信贷等方面实行约束,实施行业优胜劣汰机制;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与信用经常性的管理制度,搭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企业考评情况、信用记录等动态消息,接受社会监督。
提升业主信用管理与规范水平。发挥业委会、业主群体在物业信用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业主违法搭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破坏建筑物承重结构、侵占公用绿地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拒不整改的,以及无故欠缴物业服务费、仲裁裁决不履行的,应纳入个人征信信用档案,并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等平台,作为多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
健全物业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将物业诚信建设纳入社区治理范畴,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加的议事协调机制,把小区物业管理信用建设情况列为社区综治平安、文明社区等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以物业诚信服务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陈春晖: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居住区物业管理水平高了,物业管理好了,能极大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市政协委员、陈春晖木雕技能大师工作室艺术总监陈春晖说,在抓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居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互动和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后的目的、意义,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居委会和物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业主的维权意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进而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陈春晖认为,有好的政策还要分工到位、及时落实。各级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总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要抓好具体的组建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主管部门监管落实政策,业委会要通过民主公开透明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