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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政建言] 打好打赢水污染攻坚战
【发布日期:2019-03-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编者按】 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美丽莆田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木兰溪、萩芦溪及小流域水质提升,城乡黑臭水体、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流域整治,启动了城乡水污染百日攻坚行动,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目前,我市水环境形势仍然严峻,水环境治理保护需要更加科学、系统、有效的措施。在今年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农工党莆田市委会专职副主委、秘书长吴建通代表农工党市委会作《打好水污染攻坚战,切实改善城乡水环境》的发言,针对我市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我市雨量充沛、水系发达,集雨面积50km2以上河流有30条,集雨面积100km2以上河流有11条。境内主要有木兰溪和萩芦溪两大水系,其中木兰溪是我市最大的河流,干流总长105Km,全流域面积1830Km2;萩芦溪干流总长62Km,流域面积628 Km2。南北洋平原总面积420平方公里,内河总长达655公里,主要河道长度达309公里,水面总面积2.8万亩,受益人口90多万。

2017年,我市两条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为优,但小流域和城乡河道的水环境总体质量有待提升。”农工党莆田市委会专职副主委、秘书长吴建通说,目前我市水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污水设施有待加快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需高度重视,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不彻底,河道垃圾淤积严重,内源污染急需清理等,水环境治理保护需要更加科学、系统、有效的措施。为此,吴建通代表农工党市委提出建议:

●加强污染源管控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一是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大对流域两岸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力度,推进污染源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小化工、小印染、小电镀、小食品加工等严重污染流域水质的各类小作坊。二是强化各产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完善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同时推进已建管网运行情况普查,确保各产业园内工业企业的污水接管率必须达到100%或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新建化工、皮革、印染以及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应布设齐全并设置在线监控,实时监控运行。三是取缔石材行业,消灭“牛奶溪”。

强化生活污染治理。一是完善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全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着力解决现状污水干管“溢流”问题。二是在旧城区按片区划单元精准推进雨污分流。可以推广龙桥溪的普查、分析、定方案、实施科学有效的雨污分流改造成功案例。三是合理确定污水截流方案,合理确定截流倍数,确保晴天污水不入河。四是加快农村污水管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有序推进乡村污水收集。要根据环境容量合理确定收集和排放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如山区农村可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加湿地排放;集镇采用建设小型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平原地区可以采用纳管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理。污水收集管网要以镇为单位统筹规划,做到一级到镇、二级到村、三级到户,确保从收集干管道到支管到农户的三格式化粪池质量可靠、高程统一。五是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进一步提高尾水的水质。

推进农业污染整治。一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全面关闭、拆除逾期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畜禽养殖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反弹复建,严防畜禽养殖向支流源头蔓延。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可养区内新建、改造、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求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并满足规模化养殖要求和环保条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行村周巡、镇月巡、县季巡的制度,严格管控“反弹复建”。二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化合作社和专业户防治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重点推进设施作物、蔬菜、果树、茶叶等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精确施药和科学用药。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建立农村定点有偿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站点。

●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与修复

一是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进行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逐河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档案,制定“一口一策”计划,因地制宜开展整治。二是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坚持“防洪保安、生态治理、景观休闲”三位一体的综合治河理念,从生态驳岸建设到水生动植物重构,从河床到岸线管理范围,用绿色的思维考虑河道建设。实施河道定期清淤制度,组织开展河道内历史遗留垃圾、围堰、废旧建筑物等的全面清除行动,并制定定期疏浚制度,确保河畅水清。

●加强监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强化各流域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各流域日常巡查制度,实施差别化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是推进涉河“四乱”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河道的乱倒、乱占、乱采、乱排行为,维护河流健康。建立环保、水利与公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依法重点打击各流域水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对水环境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健全投融资机制

促进多元融资。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水环境保护项目的支持。市、县(区)财政加大对污水处理、河道整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予以必要保障。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筹划水环境整治和水污染治理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实国家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我市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作用,通过开展绿色信贷专项调研、支持排放权交易所建设等措施,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

●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参与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的环保宣传教育大格局,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真正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主流媒体上设立污染小流域和破坏农村水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台,建立媒体参与环境执法、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形成“保护水环境人人有责、改善水环境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水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水环境保护工作,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污染流域和破坏农村水环境的行为。强化志愿者服务,建立小流域和农村水环境治理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构建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              (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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