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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 200个名额等待择优“上岗”
【发布日期:2019-08-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仙游县人民法院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2019年仙游县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决定在仙游县辖区内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仙游县有意向的公民可自724日至822日前往县司法局或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司法所参加报名。

据悉,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本次仙游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200名,其中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40名,其余从该县符合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8周岁(1991822日前出生)、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等身体条件,特别是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其他不适宜担任情形的。

据该县司法局局长郑武进介绍,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此次选任方式共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取三种。个人申请的,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向仙游县司法局及基层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须提供《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3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等材料。组织推荐的,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22日向仙游县司法局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3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随机抽取的,该县司法局将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按乡镇(街道)常住人口数安排的名额随机抽选800名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由县司法局组织征求候选人意愿。

经资格审查及任前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并由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组织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陈国孟 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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