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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与莆人的情谊(四)
【发布日期:2019-08-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二、王阳明与莆田弟子

(一)王阳明与马明衡 附其父马思聪

马明衡(14911557),字子莘,号师山。兴化府莆田县黄石塘尾(今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马思聪次子。王阳明弟子。正德八年(1513)举人。正德九年(1514)进士。除南京太常博士。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其父南京户部主事马思聪殉节于宁王朱宸濠之难。父丧服阕,起复原职。嘉靖三年(1524)春,迁山东道监察御史,适大礼议兴,上疏谏言帝隆大礼于所生而辍成典于昭望,情文相违,谗言易生,适以开两宫之隙而滋臣民之疑,嘉靖帝大怒,逮下镇抚司拷讯。陈逅、季本、林应璁等同僚上疏论救,皆诏下狱,卒罢黜马明衡为民。此后廷臣虽多有论荐,不复召用。马明衡归乡之后以读书为事,时与朱淛、王凤灵、顾阳和、林大辂、林云同相过从,暇则杖屦游览山水,摹写景光。嘉靖三十六年(1557)二月十四日,其卒于家,享年六十有七。詹仰庇撰《明文林郎、山东道监察御史师山马公墓志铭》,卒后入祀莆田乡贤祠。其居家三十余年,所著有《尚书疑义》六卷、《礼记集解》《春秋见存》《周礼通义》等书,《尚书疑义》收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十二。其余著作均已散佚。《明史》有传。

生员马明衡于正德七年(1512)以前受业于王守仁。正德七年,王阳明《与湛甘泉》信中提及“子莘极美质,于吾两人却未能深信”,可知马明衡对于阳明学也经历了一段自怀疑至信奉的过程。(参见《莆田马氏三代集》第3页马明衡简介)

正德九年(1514),王阳明在滁州,四月,升南京鸿胪寺卿。五月,至南京到任。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在王阳明任南京鸿胪寺卿期间,徐爱、陆澄、薛侃、马明衡、林达、陈杰等同聚王阳明师门,日夕渍砺不懈。(参见《王阳明全集》四册第一三六四页·卷三十三年谱一·正德九年五月条目)王阳明著、叶圣陶点校《传习录》上卷陆澄、薛侃所录语录部分中,亦有马明衡问学的记录。《传习录》上卷陆澄录(见第三十九页)录下:

澄问:“有人夜怕鬼者,奈何?”

先生曰:“只是平日不能‘集义’,而心有所慊,故怕。若素行合于神明,何怕之有?”

子莘曰:“正直之鬼,不须怕;恐邪鬼不管人善恶,故未免怕。”

先生曰:“岂有邪鬼能迷正人乎!只此一怕,即是心邪,故有迷之者,非鬼迷也,心自迷耳:如人好色,即是色鬼迷;好货,即是货鬼迷;怒所不当怒,是怒鬼迷;惧所不当惧,是惧鬼迷也。”

《传习录》上卷薛侃录(第九十六页)录下:

马子莘问:“‘修道之教’,旧说谓圣人品节吾性之固有,以为法于天下,若礼、乐刑、政之属,此意如何?”

先生曰:“道即性即命,本是完完全全,增减不得,不假修饰的。何须要圣人品节,却是不完全的物件。礼、乐、刑、政是治天下之法,固亦可谓之教,但不是子思本旨。若如先儒之说,下面由教入道的,缘何舍了圣人礼、乐、刑、政之教,别说出一段戒慎恐惧工夫?却是圣人之教为虚设矣。”

子莘请问。

先生曰:“子思性、道、教,皆从本原上说,天命于人则命便谓之性,率性而行,则性便谓之道。修道而学,则道便谓之教。率性是诚者事,所谓‘自诚明谓之性’也;修道是诚之者事,所谓‘自明诚谓之教’也。圣人率性而行即是道。圣人以下,未能率性,于道未免有过不及,故须修道。修道则贤知者不得而过,愚不肖者不得而不及,都要循着这个道,则道便是个教。此‘教’字与‘天道至教’,‘风雨霜露,无非教也’之‘教’同。‘修道’字与‘修道以仁’同。人能修道,然后能不违于道,以复其性之本体,则亦是圣人率性之道矣。下面‘戒慎恐惧’,便是修道的工夫,‘中和’便是复其性之本体。如《易》所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中和位育’,便是尽性至命。”

正德十四年(1519),王阳明答弟子湛若水(号甘泉)信中提到其有《答子莘书》,具悉造诣用功之详。惜《王阳明全集》没有收录《答子莘书》,现将王阳明《答甘泉己卯》(见《王阳明文集》一册第一九四页·卷四文录一)摘录:“旬日前,杨仕德人来,领手教及《答子莘书》,具悉造诣用功之详。喜躍何可言!盖自是而吾党之学归一矣。此某之幸!后学之幸也!……”

嘉靖二年(1523)二月,王阳明在浙江绍兴。《王阳明全集》四册第一四二○页·卷三十五年谱三·嘉靖二年二月条目载:“邹守益、薛侃、黄宗明、马明衡、王艮等侍,……”说明马明衡此时在绍兴侍学于阳明先生。王阳明著、叶圣陶点校《传习录》下卷钱德洪录(第二五二至二五三页)录下:

薛尚谦(薛侃)、邹谦之(邹守益)、马子莘(马明衡)、王汝止(王艮)侍坐。因叹先生自征宁藩以来,天下谤议益众,请各言其故。有言先生功业势位日隆,天下忌之者日众;有言先生之学日明,故为宋儒争是非者亦日博;有言先生自南都以后,同志信从者日众,而四方排阻者日力。

先生曰:“诸君之言,信皆有之;但吾一段自知处,诸君俱未道及耳。”

诸友请问。

先生曰:“我在南都已前,尚有些子乡愿的意思在;我今信得这良知真是真非,信手行去,更不着些覆藏;我今才做得个狂者的胸次,使天下之人都说我行不掩言也罢。”

尚谦出曰:“信得此过,方是圣人的真血脉。”

嘉靖六年(1527),王阳明连得弟子马明衡所寄书信,诚慰倾渴!于是复信《与马子莘丁亥》,王阳明在信中提到其缔观来书,见马明衡字画文彩皆有加于畴昔,根本盛而枝叶茂,理固宜然。劝马明衡当用力于良知之学。阳明先生还提到莆中故多贤,今有马明衡、陈杰、林达等同门弟子相与切磋砥砺。在信末,阳明先生表达非常想念弟子马明衡,“想念虽切,无因面会一罄此怀,临书惘惘!不尽。”王阳明《与马子莘丁亥》(见《王阳明全集》一册第二四二至二四三页)录下:

与马子莘 丁亥

连得所寄书,诚慰倾渴!缔观来书,其字画文彩皆有加于畴昔,根本盛而枝叶茂,理固宜然。然草木之花,千叶者无实,其花繁者,其实鲜矣。迩来子莘之志,得无微有所溺乎?是亦不可以不省也!良知之说,往时亦尝备讲,不审迩来能益莹徹否?明道云:“吾学虽有所受,然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认出来。”良知即是天理。体认者,实有诸己之谓耳,非若世之想像讲说者之为也。近时同志,莫不知以良知为说,然亦未见有能实体认之者,是以尚未免于疑惑。盖有谓良知不足以尽天下之理,而必假于穷索以增益之者。又以为徒致良知未必能合于天理,须以良知讲求其所谓天理者,而执之以为一定之则,然后可以率由而无弊。是其为说,非实加体认之功而真有以见夫良知者,则亦莫能辩其言之似是而非也。莆中故多贤,国英(陈杰)及志道(林达)二三同志之外,相与切磋砥砺者,亦复几人?良知之外,更无知;致知之外,更无学。外良知以求知者,邪妄之知矣;外致知以为学者,异端之学矣。道丧千载,良知之学久为赘疣,今之友朋知以此事日相讲求者,殆空谷之足音欤!想念虽切,无因面会一罄此怀,临书惘惘!不尽。

嘉靖七年(1528)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日辰时,王阳明病逝于江西南安府青龙港舟中。嘉靖八年(1529),弟子钱德洪闻讣,正月三日成丧于广信,讣告同门。二月庚午,丧至绍兴。四日,子弟门人奠枢中堂,遂饰丧纪,妇人哭门内,孝子正宪携弟正億与亲族子弟哭门外,门人哭幕外,朝夕设奠如仪。每日门人来吊者百余人,有自初丧至卒葬不归者。十一月十一日,葬阳明先生于绍兴洪溪之高村。会葬者千余人(其中有莆人时任浙江按察司佥事林茂竹、绍兴知府洪珠及王阳明莆田门人马明衡、蓝渠等),麻衣衰屦,扶柩而哭。四方来观者莫不交涕。

弟子马明衡闻讣,悲痛哭泣,双泪纵横。作《哭阳明先生》(见《莆田马氏三代集》第三九页)诗以哀悼,此首诗录下:

哭阳明先生

不见河汾久,今为执绋行。帆经严子濑,剑挂越王城。

海岳回真气,朝廷仗老成。封章豺虎避,节钺鬼神惊。

羽翼惟先达,渊源启后生。中台云里折,孤柱雪中倾。

钟鼎还鸣世,文章失主盟。及门多少士,双泪独纵横。

附:王阳明于正德十四年(1519)八月二十五日上疏《处置从逆官员疏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见《王阳明全集》二册第四六一至四六二页)中详述南京户部主事马思聪殉节于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的宁王朱宸濠之难。

《处置从逆官员疏》载:“……本年八月二十三日,会集知府伍文定等将各事情逐一研审,得布政梁宸等各执称:本年六月十三日,宁王生日,延待各官酒席,次日进府谢酒,不期宁王谋逆,喝令官校多人将前各官并先存后监。故户部公差主事马思聪,参议黄宏,原任参议今升陕西参政杨学礼等,俱各背绑要杀。当将孙都御史、许副使押出斩首,其余各官俱杻镣发仪卫司等处监禁。王纶留府用事,知府郑瓛先被宁王诬奏见监,按察司瑞州府知府宋以万缘事在省,本日俱拿监仪卫司,差人将各衙门印信搜夺入府。后参议黄宏,主事马思聪各不食,相继在监身故。……”

明代嘉靖朝监察御史邓显麒上疏《正祀典疏》(见《莆田马氏三代集》第九九页)载:“……马思聪仅有都御史王守仁祭文一篇,亦自谓与其子有门生之雅,其意亦非至公……”据此可知马思聪忠节殉烈时,都御史王阳明撰文祭奠。惜《王阳明全集》与《莆田马氏三代集》均缺录,实为一憾事也。

《明史》本传马思聪:“马思聪(14621519),字懋闻,莆田人。弘治末举进士。为象山知县,复二十六渠,溉田万顷,累迁南京户部主事。督粮江西,驻安仁。值宸濠反,被执系狱,不屈,绝食六日死。世宗立,赠思聪光禄少卿,并配享旌忠祠。”(吴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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