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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纠纷一朝解 邻里握手恩怨除
【发布日期:2019-09-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现场办公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邻里和谐,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仙游县龙华镇司法所联合龙华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东岐村中房小组曾某元、曾某锦相邻耕地建通道纠纷案,一起延续了8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2012年龙华镇东岐村中房小组曾某元为了自家的方便,在其住宅西侧新建一条水泥通道,但建通道必须占用邻居曾某锦的农用地,在建时曾某元没有与曾某锦协商补偿的方案,就占用了曾某锦部分农用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当时经邻里调和,曾某元口头答应在用地补偿上协商解决。但事后却未见结果,并且一拖就是几年,在这几年的期间里双方也曾在村里协调,但终因多种情况未能妥善解决。逐渐的,曾某元也从当初口头答应给对方适当补偿变成否认占用曾某锦农用地的事实,矛盾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来越激烈。今年87日,双方发生了冲突,曾某锦一怒之下,将曾某元在其被占用农用地的水泥路面毁坏,双方矛盾激化。88日下午,曾某元就其通道被毁一案,向龙华司法所、派出所反映,请求处理。

8月9日,龙华镇司华所、派出所、东岐村两委对本纠纷案进行联合调解。联合调解小组还邀请了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的曾某芳老人及双方当事人在东岐村部进行调解。根据事前已查清的事实,调解小组针对双方当事人还处于不冷静的状态,调解采用双方分开,对当事人分别开展调解工作。

联合调解小组以双方当事人作为乡里乡亲,人情、理性方面入手,劝导双方当事人应秉着“与邻为伴、与邻为善”的优良传统,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思想认识,引导双方以互谅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双方的分歧,针对本案事实,从法律层面加以解释,阐述了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解决土地纠纷的法律依据,教育当事人应依法维权。在调解小组耐心细致地劝解下,双方有所松动,调解工作转为面对面协商解决,然而双方态度虽然能冷静下来,但在如何解决用地补偿上仍存在分歧。一时间调解无法取得进展,面对此种情况,调解小组会同曾某芳老人及时进行磋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同等面积土地拟对曾某锦进行补偿,具体为曾某元负责,从与曾某锦相邻的曾某元亲戚曾某喜的园地上划出与曾某锦被占用土地相等面积供曾某锦使用,曾某喜方面由曾某芳老人出面负责疏通协调。本调解方案一经提出,获得双方一致同意,调解工作出现了重大突破,调解小组趁热打铁,一边协调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丈量园地划界,一边起草调解协议,协议书约定了曾某元的通行用地权利和曾某锦的土地补偿等。

在联合调解小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使这起多年的邻里土地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陈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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