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厢交警大队四中队积极组织警力来到东沙中学,利用“国旗下讲话”仪式,深入开展对未戴头盔、超员的接送学生家长进行约谈并把交通安全知识带进校园。
在宣传过程中,民警劝导学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把“交通安全从学生抓起”的理念融入教学中;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到言传身教,教育和培养学生从小养成文明交通习惯,不乘坐超载车、摩托车、农用车等违法载人车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还针对校车安全管理提出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出发前,要对制动、轮胎等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再行车,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得有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的行为,并做到谨慎、安全驾驶车辆;同时,加强禁止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宣传,发现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要及时制止并联系公安交警部门,中队将派出警力进行整治。各中小学校负责人要根据交警大队的抄告信息,结合校门口视频监控资料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定期将本校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教育和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洪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