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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昭华:用青春铸就熠熠闪光的警徽
【发布日期:2019-10-2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徐昭华,这位“80后”的大学本科生,自 20056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用青春释解不忘初心的从警征程,一步一个脚印地履职与担当,现任仙游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监督中队中队长。

扎根基层,寻找提升素养之法

2001年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后,徐昭华顺利入职福建经济学校当起了一名教师,把爱心、真诚奉献给学生,默默无闻的传授教导着。直至2004年的一份招警公告激起徐昭华心中的阵阵涟漪,在家人的支持后,徐昭华参加了2004年的秋季公务员考试,并一击即中进入仙游县公安局当起了一名民警。15年的从警经历,从山区所—平原一类所—到法制大队,从户籍--内勤--办案---执法监督,不同岗位的历练与考验,加上克服工作繁忙的矛盾,不断加压学习,已逐步培养他成为一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业务骨干。

从事法制工作以来,他立足本职全面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坚持每天通过警综执法平台对警情、案件巡查,对民警每日警情、案件受理情况、办理过程进行考评监督,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考评意见,提出整改的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方向,督促责任民警及时办理、及时整改,增强民警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提高办案质量。2017年,仙游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对全市六个县区个案质量考评中在名列全市第一,在市公安局的2017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名列全市第三;2018年,仙游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对全市六个县区个案质量考评中均名列全市第二。

专研探索,发现治理伤害之方

在伤害案件治理这片耕地上,徐昭华一直是在默默耕种着。2017年,仙游县公安局针对伤害案件积案多,且易发、难化解、易信访,于20171月份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伤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并于20177月份开始对伤害案件实行单例管理,将伤害案件纳入日常工作中,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绩,徐昭华会同专项办和大队成员,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职,敢于担当,通过“定点-检查-通报-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下发建议书、加大部门联动、会商研判”等措施以确保伤害案件治理活动顺利。

2018年开展伤害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在不懈努力下,仙游县公安局的刑事伤害案件查结率达90%,较2017年上升5个百分点;行政伤害案件查结率达84%,较2017年上升6个百分点,刑事伤害积案再结率达81%,伤害类案件信访化解率达100%2017年仙游县公安局的刑事伤害案件查结率达85%,行政伤害案件查结率达78%,刑事伤害积案再结率达76.3%,行政伤害积案再结率达66%,伤害类案件信访化解率达95%1817年未结伤害类刑事案件,伤害类未结行政案件均较同往年有不同的下降。

今年,他又负责抓好伤害案件“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过全局四个月的共同努力,第一阶段的伤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2019731日,全局共查结伤害类个案524起,其中2018年刑事伤害类案件再结8起,2018年行政伤害案类再结72起,化解2018年以来伤害类信访案件6起;查结2019年刑事伤害类案件35起(查结率为95%),行政伤害类案件305起(查结率为86.9%),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执法建议书2份,移送局效能办问责1人。

从警以来,徐昭华用青春的热血和汗水铸就了熠熠闪光的警徽,作为一名法制岗位上的基层领导,他时时刻刻以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人民警察各项纪律和职业道德,勤政廉政,保持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他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先人后己,不谋私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时候,能克服家庭困难的因素,顾全大局,做到公私分明。立足法制岗位职责,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大胆创新,不断探索,为仙游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系统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建设规范化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黄立 林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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