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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9-11-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于11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将更有利于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提升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促进辖区和谐稳定。近日,秀屿分局户政科联合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村居、街头、工厂、企业等地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活动,积极提升《条例》的知晓率,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意识。

活动前,户政科组织各所民警、网格员召开《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培训学习会。会上,户政科民警详细解读了《条例》,介绍了过往标准地址二维码和信息采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确保通过此次培训民警和网格员可以更好地了解工作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活动中,民警通过黏贴海报、发放宣传单、设立流动固定咨询点等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并对涉及公安服务管理的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流动人口义务、处罚形式、居住在出租房屋、在当地就业等内容着重进行详细解读。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认真学习理解条例,努力配合公安的治安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辖区的治安秩序。

最后,警方提示,1.居住登记是申领居住证的前提,登记满半年即可申请居住证。2.居住证期满一年之日的前一个月内,要及时到派出所办理签注,否则会导致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3.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福建治安便民”,自主申报出租房屋和居住登记,未登记将受到治安处罚。       (解庆良 王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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