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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助推城乡社区治理(六)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委员声音

 

卢耿耿:让小区的家更温暖

 

“近二三十年,住宅小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而出现。”市政协委员、莆田学院党委统战部部长卢耿耿说,尽管小区的硬件设施、服务层次不同,但比原来的村居和城镇民居有较大改善。然而,这些硬件条件的改善,并没有使小区居民的幸福感成正比提升。过去,原来居住在乡村或旧城市民居的居民,一打照面家长里短,一遇红白喜事邻里街坊都会主动帮忙。现在,硬件好了,条件改善了,邻里间的温暖淡了,亲情缺失了。

卢耿耿说,原来居住的乡村村屋和城市民居,遇到私家物业问题,都是自我解决,公共的物业区域极小,也是由政府组织兜底的。那时,没有购买服务一说,对等透明的服务更无这一意识。现在,小区有物业服务这一方式,由物业服务引发的矛盾占了主要部分。究其原因,主要是业主对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管理的心理价差造成的。业主认为,给了钱还做不好,物业服务企业也“添堵”。看似是“物业服务”不到位,其实是对“人的服务”不到位,日积月累的矛盾愈演愈烈,成为一个新社会治理问题。这个问题,需要政府组织从问题导向来反思并探索解决。

“政府组织要毫无疑问、责无旁贷地要担当起社会治理的职责。”卢耿耿认为,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已然成为趋势。在201761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提出了“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的要求。同年1215日,住建部办公厅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通知》中明确了“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的工作导向。这两个文件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到具体政府管理机关已经充分认识到物业服务管理是社区治理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的工作架构中,作为社区治理两个重要的参与主体,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均面临难以解决的困局。卢耿耿认为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社区治理的各方主体对社区治理观念认识不足;二是目前社区治理工作内容和居民实际需求脱节;三是社区治理最大难题是社区居民参与意愿不强。由于三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所以社区治理需要以一种新形态来解决困局。

卢耿耿说,这种新形态,就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合作及相互补位的形态携同治理。社区居委会主导治理,“钢”性很足,这是优势。而物业管理服务是市场行为,有“柔”的一面。“钢柔相济”的组合,或许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新路。

为此,卢耿耿提出建议:社区居委会要对物业企业进行必要的监督、引导;共同扶持协助社区居民建立真正自治组织“业委会”;相互补位,互为桥梁,从小区物业管理出发,向社区服务转型。

“再顶级的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也比不上五星级酒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没必要也不可能向星级酒店看齐。这是因为,在酒店短暂居住的人群,有如穿梭在高端水泥丛林中的‘陌生人’,缺乏人情交往的温度,缺乏文化灵魂的温情,更缺乏家的温暖,这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卢耿耿说,如果我们只停留在物业管理服务这个层次来谈小区的建设,可能就会偏离我们改善民生的初衷。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不难达成这样的一个共识:让小区的家更温暖,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初心和使命。“让住在小区的家更温暖”这句话,或许应成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出发点。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是基础,联动治理是关键,提升温度是目标。社区治理的主要目的就是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和社区环境,物业服务的终极目标也是为小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环境。为了完成近乎一致的目标,社区治理的主导者和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特点、资源、工作方式等相互补位。

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的重要参与者和提供者,二者要不断改进联动合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完善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兰希红:规范物业服务管理

“目前,我市物业服务管理存在不少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攀升。”市政协委员、市国资委副主任兰希红认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因素: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性有待提高;目前物业服务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较低;政府有些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不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201911日,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物业管理的一些制度进行既符合实际又有大胆创新的设计和安排,为住宅小区的物业规范化管理服务提供了依据和准绳。为此,兰希红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增强广大业主的法制意识、主人翁意识、自治意识和归属感,主动投入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积极参与小区自治工作。同时引导业主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的作用和正确对待物业消费,尊重物业管理人员并配合管理,主动缴纳相关物业费,积极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一是监督楼盘开发商按规定要求配套建设物业管理、设备检测、业委会办公用房等相关物业设施,为物业管理提供保证。二是加大物业服务行业监督,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切实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结合社会诚信和业主诚信档案建设,设立业主黑名单制度,对不按规定要求的业主列入黑名单,切实影响其本人的诚信。同时加大依法追缴力度,有效解决物业收费难问题。

重视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一是重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鼓励市内条件成熟的职业院校开办物业管理专业,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培养储备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二是鼓励我市国有资本企业进入物业管理行业领域,参与物业管理行业竞争,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引领行业规范经营的示范带动作用。

 

 

黄丽芳:创建文明和谐小区

“这是一个接地气、惠民生的物业专题调研。调研中,我随同大家走访了若干小区;调研后,为了深入了解情况,我自己通过电话访谈部分小区业主。”市政协委员、市体校高级教练黄丽芳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业主们对健康和精神层面上也逐渐重视,普遍反映住宅小区内文化娱乐设施缺少,文化生活单调。”

黄丽芳认为,开展小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小区文化建设的灵魂,是人们基本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事关民福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建设美丽莆田的重要内容。就如何深入开展小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黄丽芳提出建议:

建设文明家园,美化生活环境。要对老旧小区原有绿化进行修整和改善,增设新、旧小区的体育设施、文化设施、党建活动室等,如体育健身器材、乒乓球桌、儿童滑梯、跷跷板等。

制定小区居民精神文明公约。业主要自觉遵守住宅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结合小区建设组织一些共建活动,如绿化共建、清洁共建,在醒目位置设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组织开展“爱我家园”“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等评选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为创建文明小区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小区文化应以人为核心,以环境为重点。各小区一般都存在资金、场地、设施、人才短缺的困难,在开展小区文化活动时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如物业管理服务可以充分摸清业主中一些文化人才等,联系他们组织和策划小区的特色太极拳队、健身气功队、秧歌队、合唱团等,充分利用节假日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元宵猜谜、趣味运动会、健身、合唱团展示等,为业主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平台,促进邻里和谐,同时增进业主与物业的沟通,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小区,促进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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