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梅峰寺现存古石刻木刻(上)
【发布日期:2019-12-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大功德邑侯廉明仁敏沈老爷纪政碑》

宣统二年陆月立的兴化府保护梅峰寺业的示谕碑

佚名楷书“梅峰”石额

 

 

莆田梅峰光孝寺位于莆田市城厢区胜利路中段,始建于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后屡废屡建,清代已为莆田二十四景之一。作为莆田境内四大丛林之一,1983年被国务院列为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

1949年以前,梅峰寺山门前竖立五通石碑,后经历“文革”,今仅存二通。一通为清康熙六年(1667)孟春立《大功德邑侯廉明仁敏沈老爷纪政碑》,另一通为清宣统贰年(1910)陆月立的兴化府关于保护梅峰寺业的示谕碑。

梅峰寺内现存石刻还有康熙四十九年(1710)春佚名楷书“梅峰”石额,佚名隶书“檀樾宋制幹李公祠”石额,1945815日后佚名榜书“胜利门”石额,一通清初礼部左侍郎黄起有撰文的平海卫学残碑。

梅峰寺内现存木刻有光绪元年(1875)陕甘总督林扬祖偕子林寿勲、林寿煦捐修瞻拜亭题刻,檀樾主李富裔孙与住持法厚偕徒孙等全捐白金重整瞻拜亭题刻。

现综述之,以存史料。

一、石刻

(一)大功德邑侯廉明仁敏沈老爷纪政碑

大功德邑侯廉明仁敏沈老爷纪政碑

侯台讳延标,别号正庵,乙未(顺治十二年,1655)、戊戌(顺治十五年,1658)两榜进士,世籍湖广荆州府江陵县。

嵩岳灵钟   瑞世神龙   月照民隐   露湛三农

捐奉筑岸   民籍飱饔   棠歌载道   爰及五宗

慈蠲僧役   朝磬暮钟   体访裁酌   赋清课充

抽租膏钵   焚修从容   瓣香顶祝   奕世侯封

康熙丁未(康熙六年,1667)孟春(一月)吉旦

囊山寺僧道正、心澜,梅峰寺僧月珍,上生寺僧云从仝立石。

此残碑高216厘米,其中残碑额高35厘米,篆书“皇清”二字,碑身高181厘米;宽85厘米,厚16厘米。存立于梅峰寺天王殿后广场上。

沈延标,号正恭,别号正庵。世籍湖广荆州府江陵县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康熙二年(1663)出任兴化府莆田知县。

按:两榜进士即进士。科举考试中,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凡是通过乡试中得乙榜(举人),再通过殿试中得甲榜(进士)的人,称为“两榜进士”。

(二)宣统二年(1910)陆月立的兴化府关于保护梅峰寺业的示谕碑

赏戴花翎三品衔、署理兴化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谢 

给示晓谕事,本年六月十一日据梅峰光孝禅寺方丈僧微嘉、监院僧宗福禀称:“窃莆邑城西梅峰名胜载于志乘,自宋元丰间李制幹(李富)舍地鼎建。绍兴间神佛化身铸钟著灵,声闻百里,逐成名刹丛林。僧众朝夕诵经,祝永圣寿,亦既数百年矣。泊乎道咸之间,寺粮渐遭弃灭粥,鼓钟鱼归于幻渺。光绪丁亥(光绪十三年,1887),楚军驻寺不戒于火,灵钟佛院悉付祝融,古佛独存。僧徒星散,寺产告绝。山门尘封,邦人士乃有大煞风景之叹!

嘉神前发誓舍命出洋募捐修建,福苦守废寺无闲,晨昏虔诚祝嘏,师徒西天东海更番往还,必求光复佛天,香火振作,祝釐经坛,以达其目的。幸而天子声灵神明,默助所募缘金,陆续携回,重新建造,凡山门、大殿、客堂、禅室焕然聿新,若如来、罗汉、护法、伽蓝靡不金碧辉煌,装修安善。光绪庚子(光绪二十六年,1900)四月开设戒坛,蒙前府宪陈、前邑主吕出示保护,是日,官绅临观,极蒙奖励,益复感奋。

因念僧多粥稀,未能安饱,虽辟谷乐饥,修行常性,终恐斋粮不继,有初鲜终,无奈不辞艰险仍复冲波破浪,奔驰万里,苦募多年,专心致力,曾无一日安闲。乃承外洋喜舍所募缘金,得以回莆购置后塘等处园地,以及寺后隙地种植龙眼果树数百株,节雇工人研究林艺,加料培养,蔚然足观。约计再度十年结成良果,采摘加工出售,久持寺粮,崇奉法座,于以光大道场。群祝至尊景福,庶几乎,无愧光天化日之下为食毛践土之一分子也。第莆阳绅商学界宰官善信互重名誉,无一不乐为护持,所恐时移景迁,习流波靡,中流社会意外生心。若以寺产公业藉以移充公益为词,借重压力,紾夺见成之利,则破坏圣迹,辜负苦心,瓦砾冲途,荆榛碍道,盛衰变幻,魔障难消,不亦大可哀乎!理合先事禀明,恳乞准给碑记,以便刊石而垂永久。他日设有风潮,即以此碑为山门铁劵等情。”

据此除批示并由寺勒碑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阖郡绅商、学界、军民诸色人等知悉,尔等须知梅峰寺为莆阳名胜之区,荒废多年失于修理,该僧微嘉不辞劳瘁,跋涉外洋募缘重建寺宇,焕然一新。并购置园地以及寺后种植果树杂木,上供香火,下赡斋粮,俱系远方捐助,并非本地募缘,务宜共相保护。所有绅商、学界多系乐善好施,不准贪利之辈觊觎寺业,朦请移充公益,如有无赖之徒,藉端滋扰,许即禀官究办,各宜懔遵毋违。切切特示。

宣统贰年(1910)陆月  日给

此碑高294厘米,其中碑额高59厘米,篆书“皇清”二字,碑身高235厘米,宽82厘米,厚14厘米。存立梅峰寺天王殿后广场上。

按:光绪二十五年(1899),微嘉和尚从南洋回国任梅峰寺方丈,随即出洋募捐,新建山门、大殿、客堂、禅室等,被尊为梅峰寺重兴之祖。

(三)佚名楷书“梅峰”石额

佚名楷书“梅峰”两字,落款:“康熙庚寅(康熙四十九年,1710)春”。

此石额嵌立于大悲殿前广场围栏外下方。   (吴国柱)

分享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