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拱辰派出所查处未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
【发布日期:2020-03-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近日,拱辰派出所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流动人口的排查和依法处罚力度,多次会同市局、分局机关支援民警,深入辖区村居、小区广泛宣传《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即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积极动员房东和承租人主动申报户口信息。目前,该所依法对8名未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进行处罚。(郭庆汾

 

 

分享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