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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外贸 促发展 强化政策支持推进外贸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0-04-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记者从莆田市复工复产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疫情发生以来,市商务局扎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帮助外贸企业复工复产,保订单、保履约、保市场。2020年1-2月份,进出口71.3亿人民币,增长9.7%,居全省第2位。其中:出口31.3亿人民币,下降13.3%,居全省第5位;进口40.0亿人民币,增长38.5%,居全省第3位。全市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外贸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疫情对外贸工作的影响,全力帮助外贸企业抗疫情渡难关,我市建立稳外贸企业直通车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进一步稳外贸提信心,推进外贸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疫情对我市外贸进出口造成了难以避免的负面影响,产生了比较大的冲击。外贸出口企业特别是占我市出口60%以上的鞋业企业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如订单减少、物流等要素成本增加等困难问题,同时还面临世界经济疲弱外需减弱、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稳外贸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复杂。面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市商务局在走访重点外贸企业、开展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大稳鞋企促升级补充十条措施的通知》。

支持稳订单保市场。推动保险公司创新出运前信保产品,对鞋类企业受国际疫情影响,可能导致国外买方取消订单或延缓交货的,实施应保尽保。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三年内出口信保保额不低于400亿元,实现保单融资不低于200亿元,对出运前合同保和增值保的赔偿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支持鞋类企业积极参保,对企业保费按实际缴纳保费的60%给予支持。

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列入“白名单”的鞋类企业于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给予年化利率1%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强化融资政策支持。对列入“白名单”的鞋类企业,市再担保公司再给予每家单笔500万元的担保,免收担保费,取消反担保要求。加大鞋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仓单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等金融产品。支持对鞋类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鼓励在原有融资成本基础上下降不低于1个百分点。落实银保监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鞋企加大减费让利力度,落实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安排,通过展期和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给予支持,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提升无还本续贷金额和笔数占比2个百分点以上。

鼓励开展品牌建设。设立鞋业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30亿元,投资于提升产业基础和产业链水平的创新型企业、平台项目。创新“1+N+n”模式(1:区域品牌,N:新零售模式,n:自主品牌),组建3-5家鞋业创牌平台公司,对联盟5家以上鞋业生产企业开展联盟创牌的,在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税收贡献、场地租金、产业基金、宣传推广、绩效激励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支持企业并购境外鞋类品牌,于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并购境外鞋类品牌的,按并购前期投入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开展重大鞋类品牌并购事项给予“一对一”帮扶,“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给予政策支持。

推动鞋业联动发展。推动鞋类制造端与电商端联动协同发展,鼓励本市鞋类电商品牌企业转移订单来莆生产,对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来莆生产订单超20万双以上的,按20-50万双、50-80万双、80万双以上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支持电商“出口转内销”。对列入“白名单”的鞋类企业通过自建电商团队实现国内市场季度网络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按不高于销售额的2%给予奖励;对与我市电商企业通过代销合作实现国内市场季度网络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按不高于销售额的2%给予电商企业奖励。以上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鼓励建设直播基地,对获得主流平台授牌、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超过20间、服务合作我市5家以上鞋类企业的直播基地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引进直播机构,对获得主流平台认证、场所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超过5间、服务合作我市3家以上鞋类企业的直播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直播电商基地规模达到国家级标准的综合性基地采取“一事一议”。

拓展跨境电商物流通道。鼓励引进国际快递服务企业,对2020年在我市取得国际快递经营资质且当季度实现国际及台港澳业务量超5万件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疫情期间,对列入我市“白名单”的鞋类企业,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在2020年连续两个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或出口额同比下降15%及以上的,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1076元/月)和参保职工人数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时报记者 吴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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