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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妇联联合法院携手解决跨省新生儿抚养费求助——巾帼维权撑起爱的晴空
【发布日期:2020-05-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近日,秀屿区妇联联合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省(新生刚满月婴儿)抚养费求助案件,第一年抚养费及路途费用当天到账,求助人小红女士(化名)当日下午带着喜悦的心情乘车离开莆田,返回海南省万宁市老家。

去年,秀屿区笏石镇一男子小刘(化名),在海南省万宁市务工时与当地的女子小红相识,自由恋爱并开始同居,随着感情的升温,小红在未婚的情况下怀有身孕。在怀孕5个月的时候,男方提出分手,并自愿付给小红3万元的分手费作为补偿。小红考虑到腹中胎儿已经成型,又是第一个孩子,决定将孩子保留下来。今年3月23日,小红腹中的孩子出生。因自身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来源,无法照顾孩子,4月26日下午,小红带着刚满月的孩子,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电话找到了秀屿区妇联求助,希望能帮忙解决困境。“如果小刘愿意,可以重组家庭。如果小刘不愿重组家庭,那么小刘对孩子应负起父亲的责任,应当支付抚养费”。小红在秀屿区妇联求助时说道。

热心的妇联干部林菁通过电话与小刘取得联系,了解基本情况并进行了初步的电话沟通调解。同时,立即联系区法院妇委会负责人林美霞法官到妇联一起进行调解。

次日,区妇联主席廖荔红、副主席张敬春和秀屿区法院法官林美霞、林湄娇对小红提出的抚养费求助一案进行调解。调解开始,秀屿区法院两位法官在了解确认小红的请求后,立即进行现场调解,并与小刘通过电话、微信进行远程调解。两位法官通过微信电话耐心地向小刘分析,并讲述一位父亲在法律上应尽的义务,向其传递人间的真善美的感情和血浓于水的真情。

经过妇联干部和两位法官的耐心调解,小刘最终答应支付小红母子第一年抚养费7800元及3000元的路途费用,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后,小刘随即将抚养费转到小红账户上,至此,该案24小时内圆满调解。妇联干部携手法院法官的成功调解,让小红心里非常的感动。这样的举动,添加了社会和谐的音符,为跨省女子遮风挡雨,撑起爱的一把伞。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周金赞 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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