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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委网信办举行“档案让我们留住记忆”网上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5-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各位网络媒体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档案,具有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档案,在很多人看来是作为一种权威文件而存在,但更多时候,档案是我们普通百姓的挚友,它记录着我们最平凡的生活,无论是考学还是寻找工作,亦或是升迁、退休等,档案始终记录着我们漫漫人生路上所经历的点点滴滴,为人们留下珍贵的人生记忆。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莆田市委办室务会成员、市档案局局长、市档案馆党组书记、馆长陈念禧同志,就莆田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档案让我们留住记忆”主题与大家交流,并回答网络媒体朋友、各位网友的各类问题。揭开档案的神秘面纱,你会发现,档案一直在我们身边。下面我们先请陈念禧局长简要介绍一下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的概况。有请。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沟通互动。在此,谨让我代表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全体干部职工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档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市委网信办给我们提供了与广大网友直接交流的平台,真诚欢迎网友们对我市档案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下面,我介绍一下莆田市档案局和莆田市档案馆的职能。莆田市档案局对全市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莆田市档案馆履行档案保管利用职能,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档案公共事务工作,保存和管理莆田市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莆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资料,以及2002年莆田区划调整前原莆田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所属乡镇的档案;组织全市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是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级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也是莆田市委、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信息服务。莆田市档案馆是国家一级档案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民生问题构成的要素也在不断变化,既有政治、经济方面的,更有文化、生活方面的。莆田市档案局、莆田市档案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将民生档案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进一步满足人们对档案服务的需求。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感谢陈念禧局长简要介绍了莆田市档案局和莆田市档案馆的职能概况,让我们知道了莆田市档案局和莆田市档案馆是两个职能不同的单位。各位网络媒体记者一定想了解档案是如何走进百姓生活的?好,现在就进入网络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网络媒体记者直奔主题,直接提问;莆田市档案局陈念禧局长直接回答。提问现在开始,有请。

 

 

 

▲莆田发布记者:档案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原始记录,发挥着重要凭证作用,是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资源,请问目前莆田市档案馆有哪些信息资源?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莆田发布记者问的信息资源,也就是档案馆藏情况。莆田市档案馆现有馆藏档案358个全宗,纸质档案260811卷,包括实物517件,录像225盒,照片17790张。档案的起止年度为1751年至2018年。馆藏档案按历史时期划分,主要有民国时期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档案,并有少量清朝档案和革命历史时期档案。清朝档案的主要内容是地契,民国时期档案主要是民国时莆田县国民党政府及下属机构政务活动的材料,还有民国时期学校等关于组织机构、人事任免、教学、学籍登记和各种统计等文件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档案主要来源于现存的或已撤消的闽候专区、莆田地区、莆田市及原莆田县直党政机关、团体、乡镇、企事业单位及市属部分破产转制企业单位的文件材料。

 

    

 

▲网帮帮记者: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是不是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都会向社会开放?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民国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向社会开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 30 年向社会开放;

 

(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

 

前款所列档案中涉及到国防、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成之日起已满 30 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莆田网记者:查询档案的流程有哪些?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可登陆莆田市档案馆网站,查看《莆田市档案馆档案查询利用流程图》: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来了解查档的有关规定?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查档的有关规定: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查看莆田市档案馆利用档案规定、指南、查档流程、查档开放时间、查询电话、查档地址、涉及民生档案利用方式等。二是到莆田市档案馆查阅大厅进行咨询。三是通过拨打莆田市档案馆的电话0594-2630526进行咨询。

 

    

 

▲莆田晚报网记者:查询开放的档案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凡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学生证等),说明利用目的,均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中国台湾同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和华侨如查取本人及其亲属历史证明,可持本人回乡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莆田市档案馆利用档案。利用其他开放档案须经大陆邀请单位、合作单位或接待单位介绍,提前30天向莆田市档案馆提出申请,并说明自己的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与范围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已开放的档案,须经由莆田市外事主管部门或与档案馆同级及以上组织介绍,并经莆田市档案馆同意。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我们可以查询未开放或延期开放的档案吗?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公民凭身份证件等合法证明,可以查阅利用国家档案馆保存的记载有关本人婚姻登记、学籍学历、工龄、职称、获奖荣誉、离退休、土地房产等未开放的证明性档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莆田市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须凭本组织或公民本人所在街道(乡、镇)以上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件等合法证明,证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内容、范围,向莆田市档案馆提出申请。本馆应当于申请人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不能答复的,经馆长同意,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因工作需要,大量利用上级未开放和控制利用的档案,需由利用单位写出查档报告,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莆田市档案馆审核同意后,办理预约登记手续,按预约时间前来阅档。

 

利用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或控制的档案,须经馆长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机关审查批准。利用者应负责保守机密,由所在地方或单位档案馆(室)保管,不得擅自翻印、复制向外扩散、公布。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查询档案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委托他人查找利用的,应持有委托人授权书(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的,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及其身份证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档案当事人已经逝世的,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可以利用上述档案。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查询到的经过档案馆盖章的档案复印件和可以档案原件的效力一样吗?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莆田市档案馆对专题研究、编史修志等大量利用档案有什么要求?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因工作需要大量利用已开放档案的,须持单位介绍信,经莆田市档案馆同意,办理预约登记手续,按预约时间前来阅档。大量利用档案进行专题研究,必须事先将上级批准的研究计划抄送至莆田市档案馆。对莆田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利用者在著述中摘引,引用时应注明莆田市档案馆馆名和档号,如需陈列、公布或汇编出版,必须征得莆田市档案馆同意,并签订公布、出版合同。任何利用者不准擅自公布、出版莆田市档案馆的档案。凡利用莆田市档案馆档案资料编写的出版物,应赠送莆田市档案馆五份备查。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如果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对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及涂改、伪造档案的行为,应承当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及涂改、伪造档案的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同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陈局长,莆田市档案馆是莆田市委、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介绍一下可以查到哪些信息?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记者好,莆田市档案馆下属的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是专门负责莆田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的。公民需查阅现行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劳动就业等规定,还是查阅工资福利待遇、土地使用、房屋拆迁、工伤赔偿等规定,可以到莆田市档案馆现行文件中心查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之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有很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莆田市档案馆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现有文件纸质版5万多卷,电子版2万份,供公民查询。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查阅利用莆田市档案馆保管的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流程有哪些?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利用者向工作人员出示能够证明自身身份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等)并进行相应的信息登记即可查阅利用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查询电话:0594—2630522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我们都说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档案这么重要,可以进行买卖吗?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买卖。需要向国外组织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售档案复制件的,依照国家规定报经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门审查批准。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将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赠送、寄存或者出售给国家档案馆。未经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向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交换、赠送。

 

    

 

▲湄洲湾北岸融媒体中心记者:档案不能进行买卖,那可以携带出境吗?档案法律法规对携带档案出境作了哪些规定?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的以及其他有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随着经济的发展,这几年在我市举办了很多场重大活动和会议。如2018年我市成功举办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之后又成功举办第三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等,那请问重大活动、重大会议档案如何登记?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福建省档案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举行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当通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参加承办组织机构,做好重大活动或者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的采集、建档的协调服务和监督指导工作。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结束后60日内,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档案登记。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如何验收?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省人民政府每年审定公布的省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省档案局每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项目名单,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属交通、能源、社会事业、城建环保和水利类的项目不论是否实行竣工验收,都必须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莆田发布记者:之前在网上看到《莆田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想问下市档案馆平常开展征集档案资料,征集范围主要是哪些?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档案馆收集的是资料,保管的是档案,守护的是历史。对于征集的档案资料,范围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历代王朝和民国时期形成的圣旨、诏书、奏表、训令、公函、布告、宣言、手谕、咨呈、照会、委任状、嘉奖令、契约、电报以及各种报刊资料等。

 

2)新中国成立前的闽中地区我党、政、军、团和我党领导的地方组织,进步社会团体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各种文件、电报、报刊、会议记录、花名册、报表、印模以及革命前辈、革命烈士的著作、讲稿、笔记、日记、传记、回忆录、题词、书信、奖状、奖章、照片、事迹材料等。

 

3)新中国成立后的我党、政、军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领导人和著名专家、社会名人等来我市、视察工作的照片、题词、录音带、录像带。

 

4)“文化大革命”期间莆仙地区的群众组织形成的有价值的文件材料、报纸刊物、大小字报、传单、海报、照片、像徽章、臂章、录音带等。

 

5)历次编修的各种史、志,包括厂矿企事业史、乡(镇)村史、家史和政治、经济、科技、司法等专业及县志、部门志。

 

6)反映莆仙古老文学艺术的档案、资料,如戏剧、诗歌、小说、散文、音乐、舞蹈、雕塑、书法、绘画等有关作品手稿、图像、资料等。

 

7)反映莆仙名胜古迹的档案、资料,如古建筑、古陵址和山川、河流、寺庙、碑文等有关资料、照片、图纸等。

 

8)莆仙籍的和在莆仙居住、任职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历代重要官员、著名专家、社会名人、著名“三胞”等的业绩、手迹、手稿、题词、著作、日记、书信、照片、家谱、族谱和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劳模、英雄人物的奖状、奖章、锦旗、照片、生平事迹材料等。

 

9)其它有关莆仙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以及生活习俗、风土人情等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

 

   

 

▲网帮帮记者:档案资料具体征集办法是哪些?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1)凡收藏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莆田市档案馆捐赠;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如果保管条件不善,可移交给莆田市档案馆或由莆田市档案馆代为保管,也可捐赠给莆田市档案馆。对特别重要、有价值的档案、资料,莆田市档案馆可以征集。(2)凡自愿寄存的,所有权仍属原收藏者,莆田市档案馆将妥善保管。凡捐赠、寄存档案资料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并有权对其中不宜开放的内容提出限制性意见。(4)凡向莆田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个人,分别载入《档案资料移交清册》和《档案资料捐赠名册》。莆田市档案馆对捐赠珍贵档案资料的单位、个人,发给《档案资料捐赠证书》;对捐赠档案、资料有重大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5)凡向莆田市档案馆移交、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以信函、电话等方式与莆田市档案馆联系。

 

   

 

▲莆田网记者:向莆田市档案馆移交、捐赠或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有什么特殊待遇?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向莆田市档案馆移交、捐赠或寄存档案的组织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只要持身份证或组织介绍信即可到莆田市档案馆利用本组织或个人向莆田市档案馆移交的未开放档案。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刚才听陈局长提到莆田市档案馆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级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莆田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于2004年初开始筹建,10月正式向社会免费开放。基地共设有2个展厅,有24个固定展版和4组展柜。2005年8月被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为市级第二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4年11月展版内容和版面作了大部分调整和补充,重新制作了新的展版,与莆田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体现莆田发展的历史变迁。现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有展览厅、陈列室;有解说词、宣传小册子、光盘等教育资料;有专门讲解人员;有完备的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消防设施,常年免费向社会开放。2019年1月被福建省档案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认定为“省级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本着方便学生参观学习,采取节假日预约等举措,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莆田市档案馆参观学习。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莆田,认识莆田,自觉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和莆田人勤劳勇敢、俭朴实干精神,激发爱国爱乡热情,树立报效祖国壮志。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之前大家对档案工作不大了解,认为档案部门只是查阅、利用档案,原来还承担着这么多重要的工作。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是的,我们档案工作者秉承着执著追求、忠诚敬业、创新奉献的精神,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展现了莆田档案工作者的新风貌。提高民生档案的服务效率,把一切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探索档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多种途径,正成为当前档案部门工作的重点。今后我们要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档案信息。要不断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让社会和群众了解档案,认识档案,关注档案事业。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今天网上新闻发布会的一个重要话题是档案服务民生,档案工作确实和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档案是如何服务民生的。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好的。

 

    

 

▲莆田晚报网记者:想了解一下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学时认定的情况?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档案专业人员应当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档案专业人员从事档案业务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应当掌握的档案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当不少于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即不少于60学时。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档案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与教育培训相关的档案业务实践活动;

 

(三)参加档案远程教育;

 

(四)参加档案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听说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档案已移交到莆田市档案馆,对这部分档案的利用有特殊规定吗?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根据闽档【2004】46号《关于加强对档案馆馆藏人民法院档案利用管理的通知》,档案馆馆藏的人民法院档案中的诉讼档案和部分文书档案都属于控制使用,单位及个人(包括检察官、警官、律师和公证员、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查阅馆藏人民法院档案的,应先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档案馆方可提供查阅服务。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在市档案馆可以找到族谱、府志等资料吗?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可以。莆田市档案馆现有文献资料30390册,主要内容有:新中国以来各种法规性文献和文件汇编;马列著作、毛泽东及其他新中国领导人著作;《二十四史》等各种史书和本市的地方史志;新中国成立后的本省、本市主办的报纸;本省、本市各种统计资料;莆仙戏剧科介;名人书画;蔡、郑、林氏族谱等。莆田市档案馆保管的资料,除按国家规定、捐赠寄存的单位或个人意见需控制利用外,均向社会开放。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我想到莆田市档案馆查询档案,档案馆的地点在哪里,开放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莆田市档案馆地址是在:莆田市城厢区建设西路839号。查询开放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若有急需可以电话预约,电话是0594-2630526。

 

    

 

▲网帮帮记者:还有一个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到市档案馆查档如何收取费用?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2013年8月1日起,莆田市档案馆开始零收费,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到莆田市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资料,不收取任何费用。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档案工作在编史修志、资政育人、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做好档案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此,我们要真诚感谢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全体干部职工所做的努力!经过今天25个问题的提问,我们大家对档案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今天的网上新闻发布会快接近尾声了,最后陈局长还有话要和市民朋友说吗?

 

 

 

 

 

▲莆田市档案局局长陈念禧:

 

感谢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档案工作的关心、支持。随着“以民为本”理念的不断深入,服务民生已成为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能通过今天的交流互动,让莆田人民更加认识档案、了解档案,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档案意识,唤起社会各阶层对档案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最终使档案在建设美丽莆田的明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后,我们将创新机制,认真听取群众建议,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作用,更加精准有效的服务民生,服务大局,切实推动莆田市档案事业持续向好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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