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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委网信办举行“社保让我们衣食无忧”网上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6-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各位网络媒体的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人都会变老,也可能出现工伤、失业的情况,“养儿防老”一直

 

是中国老一辈人心理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但儿女成家后,要养育孩子,生活压力也很大。在人老、工伤、失业后,怎么做到不要单纯依靠儿

 

女就能衣食无忧,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为此,莆田市委网信办特地以“社保让我们衣食无忧”为主题举行网上新闻发布会,这也是莆田市委

 

网信办举办的第二十二场网上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在这场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

 

网络媒体朋友、各位网友的提问。让大家对社会保险业务方面有一个更加全面的了解。下面,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介绍一

 

下基本情况,有请。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感谢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在我们经常提起的“社保五险”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三项社会保险业务。基本养老保险又分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统称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项社会保险主要覆盖劳动年龄段以上(16周岁)人口,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主要覆盖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覆盖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军人养老保险的非在校生。近年来,莆田市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

 

系,织密扎牢社保安全网,保障好基本民生,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是福建省内率先推进实现社保城乡一体化的地市,也是率先实现

 

城乡居民社保村级信息化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的地市,同时还是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市。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莆田市全面大幅减免企业三项

 

社会保险费,在减轻企业用工成本负担的同时,促进企业稳定用工,取得了显著成效,2-5月份全市已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81亿元;同时,

 

莆田市积极推行社保业务“不见面”办理,90%以上的社保业务通过网上自助办理,有效预防疫情期间的病毒传染,得到广大市民的高度认可

 

。截至5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248.2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1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33万人。全市基

 

本养老金领取人数已将近60万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基本做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感谢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的介绍!各位网络媒体记者一定想了解社会保险方面更详尽的知识和情况。现在就进入网络媒体记

 

者、网友提问环节。请各位网络媒体记者、网友直奔主题,直接提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直接回答。提问现在开始,有请

 

 

 

 

▲网帮帮记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体包括哪些参保对象?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外人员、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宗教教职人员根据自愿原

 

则,以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一个单位按属地原则参保。

 

 

 

▲莆田发布记者:劳务派遣人员应在哪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

 

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凡未在我市

 

就业的跨地区派遣劳动者不得在我市以劳务派遣者身份登记参加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务派遣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在用工单位所

 

在地为派遣劳动者参加并缴纳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切实保障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莆田网记者:在本市参保企业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在莆田市参保企业之间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只要在原参保单位为其办理减员手续之后,新用人单位直接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无需另

 

行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在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跨设区市(不含机关社保、暂不含厦门)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如何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在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跨设区市(不含机关社保、暂不含厦门)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之后,直接向新就业

 

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即可,无需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莆田晚报网记者: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可以在以下途径:

 

1)业务窗口办理:参保人员跨省流动之前,由原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新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

 

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后续具体转移接续手续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厦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转移接续手续按照上述跨省流动转移接续办

 

理。

 

2)网上自助办理: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可直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自助办理(尚未注册的,请按服务平台提示办理注册)。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退役军人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2012年6月底前退役的:不需要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退役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原在部队服役的年限(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退役军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我市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提供批准服役和退役的材料后,社保机构将按规定将军龄与实际缴费年限

 

合并后计发基本养老金。

 

2)2012年7月1日及以后退役的:由退役前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将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负责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转移到地方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并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由接收安置单位或本人持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能否一次性补缴15年后办理退休手

 

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不能。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有关规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1)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

 

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

 

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哪些人员可以在我市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我市户籍人员,可以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或续保。

 

2)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向我市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或续保。

 

其中:首次参保的人员男性应不满60周岁、女性应不满55周岁;首次参保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外省户籍人员,将按国家规定

 

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是多少?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发布,由于2020年我省无雇工个

 

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尚未发布,目前仍按2019年度的标准执行: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234元至16168元之

 

间自行选择,即缴费金额下限为:月3234元×20%=646.80元(年7761.60元),上限为:月16168×20%=3233.60元(年38803.20元)。待

 

2020年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发布后,再按新的标准执行。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参保单位如何采用“非接触”方式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先登录福建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fujian.gov.cn),点击首页下方的“12333公共服务平台”,即可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

 

尚未开通12333平台网上申报功能(或发现开通有误)的参保单位,请在12333平台登录页面下载《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变更)企

 

业养老和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申请表》,填写必要信息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等“非接触”方式发给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

 

请开通(或修正信息)。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参保单位如何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职工养老、工伤保险业务?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12333平台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增减员)、基本信息修改等业务。

 

2)参保单位也可将增减员明细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邮寄等“非接触”方式发给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企业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有哪些“非接触”办理方式?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已领取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fjshbx)、“闽政通”APP、“掌上12333”APP,以及可以签发、申领、开通社

 

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等渠道自助办理认证手续。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能否自助查询打印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可以。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fjshbx)、“闽政通”APP、“福建12333”APP

 

等渠道查询参保、缴费、待遇等信息。如需打印相关证明,参保单位可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打印带有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参保

 

人员可以通过“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缴费证明和缴费凭证等材料。

 

 

 

▲湄洲湾北岸融媒体中心记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何调整?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自《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0〕1号)下发之日,即2020年1月7日起死亡的,其遗属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领取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国家出台新规定后,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1)丧葬补助金标准。企业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死亡后继续按《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有关丧葬补助费

 

的规定执行,按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两倍发给。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按照企业退休人

 

员同样的标准发放。2020年度去世的,目前暂按2018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355.50元)计发,待2019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后补

 

发差额。

 

2)遗属抚恤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遗属抚恤金标准:按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五倍发给。2019年

 

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标准为2644元。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的遗属抚恤金标准:根据缴费年限长短,按参保人员死亡前的本

 

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一定倍数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标准按《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闽政〔2006〕24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缴费年限不满10年(<120个月)的,按参保人员死亡前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三倍发给;缴

 

费年限满10年(≥120个月)不满15年(<180个月)的,按参保人员死亡前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四倍发给;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

 

月)的,按参保人员死亡前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五倍发给。

 

3)其他规定: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和遗属救济待遇标准的通知》(闽劳

 

社〔2000〕477号)第一条第1、2款规定的项目,由于按照本通知规定将相应列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原渠道不再支付此两个项目资金。

 

闽劳社〔2000〕477号文件中的其他项目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原渠道执行。

 

 

 

▲网帮帮记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在哪里办理?怎么联系?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莆田市本级业务窗口在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联系电话:2696741、2650210;

 

2)市社保直属中心负责荔城区和城厢区的业务,窗口在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联系电话:2693241、

 

2692406;

 

3)涵江区社保中心在涵江区新涵大街1669号B座三楼行政服务中心68号窗口,联系电话:3393861、3566651;

 

4)秀屿区社保中心在秀屿区政府司法楼一层16-17号窗口,联系电话:5821833、5821533;

 

5)仙游县社保中心在仙游县清源东路2号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112-114号窗口,联系电话:6767081、6767091。

 

 

 

▲莆田发布记者:什么时候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5〕48号),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莆田网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何意义?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一)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二)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

 

(三)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

 

(四)有利于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为出发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

 

度,逐步建立起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莆田晚报网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一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二是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四是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五是解决突出

 

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概括起来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按照多缴多得原则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五个同步”: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改革事业单位引发攀

 

比;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在优化养老待遇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办

 

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不再与同级别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

 

,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改革,不再搞局部试点,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

 

后改的矛盾。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范围是什么?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中:“事业单

 

”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

 

类事业单位。对于划分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其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之前已经参加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之后参加工作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是多少?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缴费比例是:单位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6%缴费;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缴费标准是: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当地在岗平均工资3倍的部

 

分不纳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即“300%封顶、60%托底”。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如何衔接?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办法。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

 

作的“新人”,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

 

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其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没有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因此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的衔接,这次改革设定了10年

 

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

 

有所限制。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一种是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同一统筹范围转移,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另一种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

 

度内跨统筹范围转移,或者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转移,由于涉及不同地区的财政平衡或者不同制度的基金平衡,所以在转移养老保险关

 

系时,既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还要转移基金部分。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如何接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试点期间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纳入本办法参保缴费后,其在试点期间可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本息,一并全额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实

 

行市场化投资运营。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及其投资收益不计入新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如何调整?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

 

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部分特殊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有何政策?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以及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条件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

 

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以及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条件的工作

 

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延迟退休人员如何缴费?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

 

,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湄洲湾北岸融媒体中心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业年金如何建立?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

 

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累计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级待遇。

 

 

 

▲网帮帮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如何征收?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由市、县(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代扣。

 

 

 

▲莆田发布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如何发放?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退休时,由所在单位向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养老金审批手续后,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咨询电话:

 

0594-2281375(基金征收、基金转移);0594-2291131(待遇支付)。

 

 

 

▲莆田网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象包括哪些人?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现行政策规定凡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到哪里缴费?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2018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村级信息化平台”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内容来抓,我市在省定目标的基础上自行加码,在全市

 

所有行政村建立了信息化平台,真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所以我市居民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有业务的,均可通过手机

 

微信、支付宝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直接在网上进行自助业务办理,如果不会使用手机操作的居民,可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村找村级协理员办理即可(所有行政村均有配置一名协理员)。如果参保对象想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可到农业银行任意

 

网点办理“惠农卡”,并将卡号一并报协理员,之后每年将资金存入卡里即可。每年资金存入我市还在每个行政村设有金融服务点,方便群众

 

存取。如果不想办银行卡,还可通过闽税通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缴交均可。目前我市居民保业务已实现全部网上申办,达到线上申

 

办不出村、自主办理不出户、主动服务不出门的目标,办理居民保业务就像大家网上购物一样,极大方便老百姓的参保与缴费。

 

 

 

▲莆田晚报网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如何补贴?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2019年1月起,我市执行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具体调整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政府缴费补贴):200

 

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

 

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最高缴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00元,参保人

 

员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到税务部门变更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收主体是谁?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规定,所有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移交税务部门,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各地税务部门同步收取

 

2019年1月份开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银行账号变更、费款征收(包括年度缴费、一次性补缴)等业务均由税务部门办理。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特殊困难群体缴费有何政策倾斜?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对持证残疾人、低保户、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建档立卡户政府为其全额代缴200

 

元最低标准保险费。对参保的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省政府再增加每人每年20元的补贴。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如何构成?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城乡居民缴费年限是多少?可否补缴?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龄45-59周岁的城乡居民,必须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年限可享受政府补贴,但累计补缴年限不超过

 

15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中断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建议参保居民应按年进行缴费,不

 

提倡一次性补缴。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对长期缴费的城乡居民有何政策鼓励?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为鼓励年轻的城乡居民长期缴费,政策规定自2016年1月起对每缴费一年,到达领取年龄时,给予每月加发一元的缴费年限养老金。从政策上

 

引导年轻居民进行长期缴费的习惯。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当前如果已超过60周岁却从未参保的居民能否进行参保缴费并享受养老金?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2018年底,国家有新的政策规定: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现已超过60周岁,但目前尚未参

 

保的具有我市户籍人员允许2020年底前补办参保登记手续,补缴保费(不享受政府补贴),从办理手续并缴费完整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

 

这一部分人员务必在今年底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否则又要错过政策规定了。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什么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个人账户是国家为每一位参保对象建立的记录终身养老保险费的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资金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全部记入该账

 

户。且按国家规定的定期存款利率进行计息。是以后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及退保时的依据。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县(乡镇、村级

 

)经办窗口查询个人账户情况。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什么标准计发?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按月支付直至终身,基础养老金全额由各级政府承担,2019年起按

 

每人每月138元(今后会适时调整)。年限养老金按缴费年度,每缴费一年每个月加发一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也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

 

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和无力参保的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

 

活保障金,从参保登记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按规定缴费参保的,年满60周岁时且未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且又不按规

 

定参保缴费的,年满60周岁时不能享受基础养老金。

 

 

 

▲湄洲湾融媒体中心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否继承?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否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含政府补助)可以依法继承。

 

 

 

▲网帮帮记者: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是否会调整提高?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在国家确定的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省政府适时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

 

标准,从试点到现在已调整7次(55元、70元、85元、100元、115元、133元、138元)。

 

 

 

▲莆田发布记者: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直接在网上进行业务办理,或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到村(居)委会“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化平台”找协理员办理确认即可。

 

 

 

▲莆田网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计生对象家庭有何政策照顾?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我市的政策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农村户口)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的缴费补

 

贴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对60周岁以上生育两个女孩(农村户口)或一个子女的计生对象,每人每月加发25元基础养老金;对

 

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病)或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的子女家庭的夫妻,每人每月加发700元基础养老金,以

 

体现对计生对象的政策倾斜。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员死亡的有何补助?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2013年我市在出台城乡一体化政策时,为解决死亡人员不办理注销手续,造成基金流失,对领取养老金死亡人员给予10个月基础养老金补助,

 

2015年初完善制度时丧葬补助金增加到20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丧葬补助标准最低达2760元。

 

 

 

▲莆田晚报网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户口迁移的如何处理?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跨地区迁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资金随同转移。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不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如何衔接?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凡已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五保供养、社会优抚、低保政策等,在不损害城乡居民既得利

 

益的前提下,采取叠加的办法办理。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工伤保险包括哪些参保对象?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全部职工

 

或者雇工,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流动性大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职工特别是农民工

 

,应按项目参加所在地的工伤保险。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到哪些医院治疗?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将受伤职工送往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院急救,但须在3天内(情况特殊可延长为7日)

 

向社保机构报告,待生命体征稳定后再转到工伤协议医院治疗。我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为: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

 

五医院、莆田市中医院、莆田人民医院、莆田协和医院、仙游县医院、仙游妇幼保健院、仙游博爱医院、仙游城东医院、荔城区医院、涵江区

 

医院、涵江平民医院、涵江华侨医院、秀屿区医院、秀屿盛兴医院。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受伤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所在地县(区、管委会)人社局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参保的向事故发生地县(区、管委会)人社局提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证明书

 

等。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工伤职工什么情况下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受伤职工经认定为工伤,经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包含劳动功能障

 

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莆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窗口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大厅)提出申请,并提供

 

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参加失业保险对象是哪些?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

 

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单位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在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参保单位和职工应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其比例是多少?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目前,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即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为:用人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

 

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单位或参保职工如何查询失业保险缴费情况?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单位或参保职工可以向参保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单位或个人缴费情况。

 

办理查询缴费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查询。①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一份)。② 委托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一份)。

 

2)单位查询。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一份)。 

 

3)其他部门查询。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等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需要查询失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及其他申请查询失业保险个人权

 

益记录的单位,应当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 申请单位的有效文件、单位名称、联系方式。② 查询目

 

的和法律依据。③ 查询的内容。

 

 

 

▲湄洲湾融媒体中心记者:参保单位在本省内(不含厦门)转移的应如何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保单位在省内跨经办机构转移的,由迁出地为其办理单位机构变更手续。如单位注销的应予以恢复参保后办理变更手续,迁入地不再重复办

 

理新参保手续。

 

 

 

▲网帮帮记者:参保单位从省外转入(含厦门)本市的应如何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保单位从省外迁入的,由迁入地为其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

 

 

 

▲莆田发布记者:职工个人参保关系在从省内迁出、入(不含厦门)的应如何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保人员在省内缴费期间跨统筹区、跨经办机构转移的,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根据增减员信息自动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建立失业保险明

 

细数据管理系统前的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年限由原参保统筹地补录入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无需纸质迁移。

 

 

 

▲莆田网记者:职工个人参保关系从本市迁出至省外(含厦门) 的应如何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件原件,由迁出地经办机构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关系转迁前确保历史缴费年限已完整录入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如

 

由他人代办,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职工个人参保关系从省外迁入(含厦门)本市的应如何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件以及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转移证明,由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莆田晚报网记者:本省内领取失业金人员如何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本省内城镇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失业保险关系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迁出地经办机

 

构开具《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单》及失业金申领材料(含个人档案)等材料到迁入地办理转移手续。按规定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

 

失业保险关系相应转移;失业保险待遇按迁出地的标准执行,由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失业保险金发放和相关业务管理。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取失业金人员如何办理失业金转移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的费用包括失业保

 

险金、医疗补助金及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及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那些支出?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失业保险金和生活补助费。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①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②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

 

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④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⑤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限及申请材料?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15日内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凭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职工在2017年10月份前参保的需提供)(一份)。

 

3)失业人员个人档案或退役军人视同缴费材料(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二份)。

 

5)身份证原件(一份)。

 

6)莆田市社会保障卡或农商银行卡(一份)。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及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

 

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

 

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期限及标准有哪些?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高不

 

超过二十四个月。2006年9月起,农民合同制工人已自愿缴纳其月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的失业保险费的,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

 

遇。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如何领取生育补助金?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还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按其本

 

人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计发。但按照《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已享受生育补助金的除外。符合生育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在

 

分娩生育后2个月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抚恤金有何规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

 

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一次性发放。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及期限有哪些规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7%,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统一支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缴纳。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湄洲湾北岸融媒体中心记者:何种情况,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网帮帮记者:对单位不按规定参保或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或者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当按

 

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如数赔偿由此给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造成的经济损失。

 

 

 

▲莆田发布记者:对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费的如何处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虚报、冒领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莆田网记者:申请失业保险金要到哪里去办理?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符合上述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最后一个单位失业保险参保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联系方式:

 

莆田市劳动就业中心:0594-2698602

 

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6736506 6736977

 

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2272021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2377012 6701202

 

涵江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3311880 3596733

 

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5886233 5851866

 

湄洲岛劳动就业中心:0594-5094573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0594-5953336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参加失业保险,且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12月份申报,次年1月份扣款的情形),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国家及省、市、县(区)责令停产整顿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视为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净裁员率条件要求:

 

① 疫情期间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中小微企业,其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为5.5%),中小微企业划型

 

标准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

 

2020〕2号)中对“中小微企业认定方法”进行认定。

 

② 疫情期间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参保职工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中小微企业,其裁员率为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参保职工在

 

30人以下(含30人)的中小微企业是指月平均参保人数未超过30人的企业视为“参保职工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中小微企业”。

 

③ 在疫情期间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其他类型企业及非疫情期间申请稳岗返还的所有企业净裁员率为不高于省下达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

 

业率(2019年为3%)。

 

其中,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上年初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00%。

 

 

 

▲莆田晚报网记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标准是多少?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不含跨年补缴)的100%给予稳岗返还。

 

2)其他类型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不含跨年补缴)的50%给予稳岗返还。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莆田市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审核表”,一式二份)。其中:疫情期间申请稳岗返还的参保

 

职工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交“申报审核表”。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失业保险稳岗返要到哪里去办理?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符合上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可到失业保险参保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联系方式:

 

莆田市劳动就业中心:0594-2678282

 

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6736506 6736977

 

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2693960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6701905

 

涵江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3596733

 

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5851866 5859833

 

湄洲岛劳动就业中心:0594-5094573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0594-5953336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职工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

 

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享受对象为企业在职职工。

 

 

 

▲网帮帮记者: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证书范围有哪些?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参保企业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财政

 

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工信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人才网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

 

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属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网查询系统上可查询到的专业

 

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证书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含1日)后(以发证日期为准)”。

 

 

 

▲莆田发布记者: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1)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中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2)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高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3)取得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

 

4)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二级对应初级、一级对应中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

 

的除外。

 

 

 

▲莆田网记者:如何办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手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申请人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持有以下材料由本人前往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申请人银行储蓄卡(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卡)原件一份。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要到哪里去办理?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符合上述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职工,可到失业保险参保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联系方式:

 

莆田市劳动就业中心:0594-2678282

 

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6736506 6736977

 

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2693960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6701908

 

涵江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3596733

 

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5851866 5859833

 

湄洲岛劳动就业中心:0594-5094573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0594-5953336

 

 

 

▲网帮帮记者:人社部门有没有统一的服务热线电话?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

 

人社部门的服务热线电话是12333。可以通过12333热线电话咨询社保政策信息、经办机构联系方式,查询社保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也可

 

以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手机下载“福建12333”APP查询。

 

 

 

▲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今天,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就网络媒体记者关心的三项社会保险业务进行了介绍,并就记者提问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详尽的回答,在此,特表示衷心感谢!这场网上新闻发布会共回答了93个问题,信息量比较多,网友们可以在这场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社保让我们衣食无忧”的真正含义和社保方面的基本知识。对此,也感谢网络媒体记者的积极参与和网友的关注!

今天由莆田市委网信办举行的第二十二场网上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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