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松
近日,笔者在家拜读2009年第9期《收藏界》,《收藏界》里发表署名为刘存忠的文章,题为《大名誉品“大宋通宝”当拾大钱》,文中说:“‘大宋通宝’当拾钱是中国古钱五十名珍之—……为南宋理宗宝庆元年(公元1225年)所铸……此泉(笔者按:古代称钱为“泉”)字体书法秀丽飘逸,据传出自宋代大书法家蔡京手笔,其特征是‘拾’字从‘入’。”
笔者拜读后,从文中总结出与蔡京有关的核心焦点是:撰文者刘存忠认为,“大宋通宝”钱,钱背有“拾”字,“拾”字第4笔、第5笔从“入”,不从“人”,这种特征的“大宋通宝”铸造于南宋宝庆元年(1225年),钱文据传是蔡京手书。
笔者认为:刘存忠文中所述有关写“大宋通宝”钱文的事,不符史实。要证实首先必须弄清楚,搞明白蔡京的生卒年问题,在此列举有关蔡京的生卒年史料如下: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二十五史人名大辞典》《中国历史大辞典·宋史卷》《中国人名大词典·历史人物卷》《中国历代名人辞典》《中国历史人物辞典》《福建名人词典》《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中华书法篆刻大辞典》《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辞海》《中国历代宰相传略》《中国历代宰相录》《莆田市志》、新编《仙游县志》等众多史料、资料里均记载:蔡京生于北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年),卒(死)于北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一句话:蔡京死亡于1126年是历史铁证。
刘存忠文中说:“大宋通宝”铸于南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这是正确无误的。
下面采用小学生的数学“减法”,刘存忠的错讹之处就立即出现:
“大宋通宝”铸于南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就以蔡京死亡之前写“大宋通宝”钱文算,时在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显而易见,蔡京死亡在先,理宗皇帝铸造“大宋通宝”钱在后。
用1225年减去1126年所得到的差是99,这就是说:蔡京死亡99周年之后,突然复活起来,并且还给理宗皇帝书写“大宋通宝”钱文。这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刘存忠在《收藏界》里发表了令人捧腹大笑的文章是无需争辩的事实。
虽然刘存忠在文中说:“(‘大宋通宝’钱文)据传出自宋代大书法家蔡京手笔。”那么,“据传”必须是在蔡京未死亡之前的前提下,用“据传”才较为合适。但蔡京死亡99年之后,用“据传”就失去了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