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莆田海事局召开宣传贯彻《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莆田海事局副局长方天富等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据悉,《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主要包括总则、渡运管理职责、渡口陆岛交通码头、渡船及船员、渡运安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四十九条。《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是福建省出台的第一个涉及渡运安全的省级政府规章,填补了福建省渡运立法工作的空白,为新时期全面构建辖区渡运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同时介绍了莆田渡运概况和海事贯彻落实举措。
据了解,莆田辖区拥有大小岛屿150多个,有居民村的岛屿9个,陆岛和岛岛交通众多,共有忠湄轮渡和石南轮渡等渡口17个。辖区现有忠湄、石南轮渡公司两家和一家秀屿轮渡站,渡运船舶25艘,其中客船7艘、高速客船5艘、客渡船6艘、汽车渡船7艘,合计运力3633客位,年度客运量约500万人次。节假日客渡运高峰期主要集中在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特别是(忠湄轮渡)妈祖诞辰日和升天日等节日。今后,按照《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渡运高峰期应由“县政府组织管理、乡政府具体落实、村委会参与配合”渡口秩序管控。
下一步,莆田海事局将持续做好《办法》的宣贯工作,加强渡船船员教育培训考试发证、强化辖区渡运通航秩序日常巡查和辖区渡运企业安全与防污染活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险情事故排查防控、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机制,推动辖区渡运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时报记者 吴芹芹)